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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李官派出所原所长钟玉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兰山区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12-14

日前,经临沂市纪委监委指定,临沂市兰山区纪委监委对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李官派出所原所长钟玉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钟玉华在任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刑警大队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半程派出所教导员、李官派出所所长等职务及在临沂市兰山区拘留所工作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发放福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经商办企业;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钟玉华身为中共党员、人民警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道德底线失守,滥权妄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败坏人民公安形象,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给予钟玉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