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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枣园镇:“线上培训”为纪检监察干部充电蓄能

来源:兰山区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9-24

“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这一条款规定了公安机关对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协助配合……”这是近日,兰山区枣园镇纪委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线上培训”时的一个场景。

今年以来,兰山区枣园镇纪委创新方式方法,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全员“线上培训”,做到“学习+工作”不断档,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执法能力水平,为履职尽责提供坚强支撑。

据了解,该镇纪委“线上培训”内容紧扣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等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对《宪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制度进行解读,既有对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中遇到问题的深入分析,也有纪检监察一线办案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的违纪违法案例讲解。

同时,该镇纪委依托“沂蒙清风”微信公众号,开展“每日一测”,作为检测学习效果主阵地,夯实干部基本功,强化对日常学习内容的巩固和吸收。在日常工作中,通过搭建专案查办、组团协作等方式,加强对纪检监察专业知识的运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党员领导干部、纪检“老兵”走上讲台亲身授课,通过学习借鉴和互动交流,提升审查调查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强化精准发现、处置问题的能力和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水平。

“打铁必须自身硬,目前我们的‘线上培训’课程已经开展了两期,受到大家的欢迎,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保持危机感,通过刻苦钻研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培养过硬的业务本领,通过积极参与案件查办,磨炼过硬的实战能力,以实际行动体现责任与担当。”该镇纪委书记杜强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