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也要受监督。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十严禁’纪律要求,绝对不允许有跑风漏气,打听、干预案件查处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现象发生……”近日,兰山区纪委区监委干部监督室主任巩翔同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谈心谈话时讲到。
兰山区纪委区监委按照《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严管理,严监督,严问责,抓好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今年来已组织开展干部谈心谈话180余人次。
结合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生活,制定“四张负面清单”,分别是政治纪律监督清单、职务权利监督清单、行为失范监督清单和言论不当监督清单,用负面清单厘清边界,划清红线,进一步规范与约束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切实将监督视角延伸至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社交圈、生活圈,照亮监督“死角”,让内部监督不留“盲区”。同时,建立健全问题台账、个人报告、审批报备、谈心谈话“四项制度”,形成事前报备审批,事中及时报告,事后建立台账“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制度。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送干部监督管理室,对负面信息实行动态监督管理。
“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就要敢于刀刃向内,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不严格约束自己、违反工作纪律及程序的,该诫勉的诫勉,该调离的调离,该免职的免职,该辞退的辞退,决不姑息。”该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曹勇坚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