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对我国法制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民法典是我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执纪工作中,也经常需要与民法‘打交道’,所以我们要学好民法典……”
兰山区纪委监委将学习民法典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发挥班子成员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分管部室开展学习,在全委构建起“支部+部室+派驻组”的立体学习模式,动员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线上学习+线下交流”等多种方式,学深悟透,入脑入心,正确理解民法典的核心要义,掌握其中的法理逻辑,提高精准运用民法典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同时,注重将学习民法典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贯通起来,学用结合,在“实践”上下功夫。组织审理、案管、信访以及6个纪检监察室开展业务交流。把学习民法典与学习监察法、刑法、条例、准则等法律法规有机结合,紧密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科学分析,精准运用,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树立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是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只有将学用民法典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贯通起来,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能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该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曹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