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区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交叉巡察集中反馈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孙德士同志在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对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出安排部署。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魏运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梁振勇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从巡察情况看,8个被巡察区直单位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招投标领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各项规定,但通过巡察发现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招投标领域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推进项目招投标阳光公开透明有欠缺;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树得不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要把握关键环节,明确整改目标,不断提升巡察整改质效。要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抓整改的机制,把抓整改融入深化改革,通过整改清理改革欠账,倒逼改革、深化改革。把抓整改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增强班子凝聚力、决策力、执行力。
会议强调,要深化标本兼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做到主动认领、带头整改、严格督导;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落实。要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推进巡察整改标本兼治。要建章立制,把问题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权力制约监督,做到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建章立制、促进发展,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会前,区委专项交叉巡察组向各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一对一”反馈;对巡察发现的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情况反映,按照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区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被巡察区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联络员,区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负责同志,区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