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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兰山区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08-1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2日至10月12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14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对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无论是共性问题还是个性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党组都照单全收并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要求上来,不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迅速部署,落实整改。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召开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化问题查摆,助力问题整改走深走实。二是真抓真改、立行立改。针对反馈问题,局党组坚持以上率下,逐条研究,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了具体问题整改责任科室、责任人、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进一步压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推进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牢固树立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意识,对整改工作中涉及的机关党建、耕地保护、土地要素保障、干部队伍建设等重点内容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抓落实;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各自分工主动认领问题,抓具体、具体抓、一抓到底。三是总结经验,注重长效。整改过程中以及集中整改结束后,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并以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党建工作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厘清问题症结,及时解决,真正使整改成为推动工作提升的过程。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集中整改期内,巡察反馈的3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5个,基本完成整改6个,长期整改3个;巡察移交的2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1、管护新机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区林长名单和责任区域进行了调整,印发了林长手册发放到每一位区级林长和成员单位手中,同时发送提示函,区级林长共6名,2022年共巡林17次。二是2023年1-5月份防火期内,在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向区级林长发送提示单,区级林长巡林5人巡林8次,相关镇村级林长在防火期内每周都开展巡林。三是根据《2022年度临沂市兰山区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对镇街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李官镇、方城镇、汪沟镇)、良好(义堂镇、半程镇、枣园镇、兰山街道、金雀山街道)、合格(柳青街道、银雀山街道、经济开发区);2023年将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调整评价内容,做好日常工作调度和年底绩效评价。

2、部门沟通不及时,考虑问题不全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未供地块情况,专题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局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汇报,争取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支持和理解,加快供地速度。二是区政府分管区长召开批而未供项目推进专题会议,区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研究推进项目供地。三是组织开展业务人员培训会,提高业务水平。四是2019年至2021年批而未供中14个项目已全部完成供地。五是制作并发放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程、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流程(工业、仓储物流)让企业了解流程及需要提供的材料,便于提高工作效率。

3、村庄规划编制科学性不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3〕31号)要求,已划入“三区三线”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村庄不再使用村庄规划作为规划审查依据,我局已在用地审查环节参照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筛选确定村庄规划可用性。对于继续使用的村庄规划根据市局审查意见反馈编制单位修改后重新报市局审查备案。二是根据市局审查要求和《2023年临沂市详细规划工作要点》,我局要求乡村规划师对每一个新编制的村庄规划进行方案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加强技术把关。

4、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程未达到预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3〕31号)要求,配合征地科办理规划承诺手续,保障项目用地。二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省重点项目已划入城镇开发边界,得到用地规划保障。三是根据2022年已批复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临沂鑫城体育用品装备制造已纳入方案,可以征收;华星重工项目因村民代表不同意未能纳入2022年成片开发方案实施征收,目前已纳入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5、土地规划实施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无法通过“两规”一致性调整政策保障的重点项目已划入城镇开发边界,已可以得到用地规划保障。二是已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3〕31号)要求,配合征地科办理商谷片区和省重点项目的用地规划承诺手续,保障用地。

6、批而未供工作处置压力大。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未供地块情况,专题向市局分管局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汇报,争取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支持和理解,加快供地速度。二是区政府分管区长召开批而未供项目推进专题会议,区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研究推进项目供地。三是不定时下发各镇街任务完成情况排名,将压力传导到各镇街道经开区,逐宗研究落实批而未供地块未供原因,提出供地意见,推动供地工作顺利进行。四是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月下发表扬通知,表扬兰山区批而未供工作取得的成绩。五是制作并发放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程、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流程(工业、仓储物流)让企业了解流程及需要提供的材料,便于提高工作效率。六是高铁片区闲置土地处置已移交新河新区,商谷片区的闲置土地4宗已收回,1宗因舆情原因正在处置中。

7、土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不及时。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兰山区自然资源领域空天地一体化执法巡查工作考核办法》(临兰办字〔2012〕28号),建立了“空天地一体化”土地违法巡查机制,通过无人机核查对发现的耕地“非农化”及时通知相关镇街整改,并经验收组验收后销号,将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二是拟出台《兰山区耕地保护田长制考核办法》(试行),目前已征求完意见,《办法》规定:“对项目区新增耕地不能改变用途用于非农建设、种植树木等,不得撂荒。每流出10亩减1分,下不封底。” 从根本上建立了新增耕地后期管护长效机制。

8、城镇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工作滞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0、2021、2022年度市级下达的年度低效用地处置任务数分别为271亩、283.6亩和500亩,2020年完成处置数860亩,2021年我区上报省厅系统1659亩,但市局未对各县区完成情况进行年度通报;2022年完成处置数772亩。

9、监管机制权责不统一。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关于进一步理顺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体制的报告》,孙德士书记做出批示;3月8日,孙守军副书记主持召开关于落实孙德士书记关于违建治理的工作部署,提出了“一支队伍管执法,执法队伍下基层”的工作思路。二是2023年2月,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兰山大队、违治办到区自然资源局办公,与区局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违建立案查处力度。三是对12345热线工单实行日通报,周调度,每周召开12345专题工作会议,制定攻坚方案,一季度满意率提升至96.76%,解决率提升至99.75%。四是向区首发办汇报并建议根据单位职能划分进行考核赋分。

10、违建处置效果不理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兰山区物业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兰山区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兰山区违法建设治理实施意见》,强化源头管控,着力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格局。二是市违治办、兰山编研分中心、兰山执法大队对违法建设及时申请档案查封,督促当事人进行整改。三是兰山区人民政府已向姜河下达《关于强制拆除姜河违法建设的公告》,要求其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房屋。

11、临时用地重审批轻管理。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临沂兰城(枣园)建筑材料供应有限公司临时用地位于枣园镇闫家屯村,该项目占地89.24亩,目前已拆除复垦54.98亩,剩余34.26亩正在督促复垦。临沂兰城(义堂)建筑材料供应有限公司位于义堂镇大朱保村,该项目占地85.61亩,目前已拆除复垦44.83亩,剩余40.78亩正在督促复垦。已全部于2022年5月31日下达《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告知书》,复垦义务人积极协调相关科室办理合法用地手续。二是临沂市兰山区顺发建筑设备租赁站临时用地位于枣园镇解家洼村,已于2022年5月31日下达《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告知书》,并移交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兰山大队进行立案查处。目前除道路外已清除复耕。三是山东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京沪高速路改扩建标段右侧梁场项目),位于兰山街道后东门村,已于2022年5月27日下达《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告知书》,于2023年4月13日移交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兰山大队进行立案查处。四是临沂世红建材有限公司临时用地,位于义堂镇大芝房村,已于2022年5月27日下达《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告知书》,部分已复垦,不符合验收条件,已移交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兰山大队进行立案查处。

12、对设施农用地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汪沟镇王秀廷养殖场限期恢复养殖用途,备案期限于2023年3月29日到期,对到期后未办理续期手续并挪作他用的,撤出备案系统依法立案查处。二是责令临沂龙门锦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对淡水养殖改变用途,期满未续期的设施农用地已于2022年9月9日移交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兰山大队进行处理。

13、森林防火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大柏山、艾山等重要防火区域完成3处蓄水池、小水窖建设,整修防火通道23.87公里,完善提升森林防火隔离网16.6公里;二是加强扑火物资供给保障工作,积极向区政府争取森林防火专项资金购置远程供水设备,现已配备给各防火镇(经开区);三是对森林防火智能语音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和维护,在林区主要路口新建6处智能卡口;四是组织各防火镇、经开区林业站长,防火区内各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人员开展了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培训活动,进行森林火灾预防和安全知识培训;五是组织6个重点防火镇(经开区)进行防火演练,并对已有防灭火工具进行及时的清点和保养维护。六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通过局公众号转发防火知识和到防火重点区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等形式,全方位多形式开展线上线下宣传。针对“清明节”、五一等节假日期间重点宣传,2023年2月份以来共开展森林防火“六进”宣传活动10次,在生活帮、兰山新闻、临沂新闻等媒体宣传报道4次,撰写发表各类防火信息60余篇,制作宣传警示片1期;组织各防火镇、经开区累计张贴《禁火令》300余张、悬挂横幅标语400余幅、新设和刷新防火警示牌约100块,出动宣传车100余台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在全区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

14、对森林生态补偿不够重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已使用资金,通过招投标项目使用2019年资金用于荒山和道路绿化项目,对茶芽山西一山头和李官镇一道路进行绿化彩化,已完成初验,根据合同拨付40%资金37万元。二是乡村绿化美化项目,对全区5个镇11个村栽植海棠、樱花、红叶石楠等苗木,提升乡村绿化彩化水平,现完成初验,资金待财政复审后按合同拨付。三是两个项目已进入养护期,养护期两年,期间继续监督施工方做好项目后期养护工作。

15、保密工作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27日,局长办公会专题听取保密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召开全局保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方案。二是2023年3月27日,召开全局保密工作培训会议,覆盖全局各科室,增强全体人员保密意识。三是梳理全局电脑情况。今后严格按照《国产化采购名录》要求采购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逐步实现国产化。

16、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试行)》。二是制定2023年兰山区自然资源局素能提升培训方案,拟邀请区纪委领导授课,各支部已于2023年3月份组织观看廉政警示片。三是2023年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已召开,各领导班子均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四是在五一期间通过召开节前局长办公会提醒,通过协同办公下发通报各级纪委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做到警钟长鸣。

17、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14日召开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上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会后组织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局中层正职、全体党员干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2023年3月底至4月初,研究制定了《兰山区自然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并以征求意见稿和修改稿进行了两轮征求意见。拟定于5月份发布正式文件,并组织实施,争取5月底前完成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竞聘上岗工作。三是根据局全体人员日常表现,已公示2023年度1-3月日常考核登记,作为年底评先树优的依据。

18、工作态度不够认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分析研究政策,出台《兰山区自然资源领域空天地一体化执法巡查工作考核办法》、《兰山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关于制定《兰山区耕地保护“田长制” 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政策措施,推动建立全区耕地保护长效机制。二是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2023年最新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要求,及时将各项森林防火日报、周报及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局、区安委会等部门。三是主动认领全区第二批次、第三批次作风建设问题11个并积极整改,除1个问题因市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专班未开会研究通过外,其余认领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19、付款手续不完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补齐缺少的租赁合同及会议纪要。二是严格落实《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制度,已经完善车辆租赁使用审批手续及报销费用明细,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车辆使用情况登记。

20、固定资产清理不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专人到市交警支队查询该三辆公车的相关手续。二是经咨询区国资委,商定了三辆公车的核销办法事宜,会议通过了三辆公车的核销。三是严格落实《兰山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由财务科专人每月对新购置资产进行资产系统入库填报。

21、会计凭证制作不规范。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局财务人员对照凭证月份全部进行了装盒入档,对会计凭证的装订进行了归档处理。二是由于2023年4月我局自2018-2023年的会计资料全部送招投标领域交叉巡察组,还没有全部归档完成,基本完成任务。三是不断加强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及财务工作的支付款项的规范性,落实财务规章制度,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22、党建主体责任落而不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巡察发现部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通报》(临兰自然资机党字﹝2023〕5号文)对涉及支部进行通报批评。二是2023年2月23日召开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对涉及到的支部在主持词上明确要求不得评为“好等次”,部分支部书记在述职评议会上做了检讨。三是局机关第一、第二、第三支部已于2023年2月份做了支部书记调整,自然资源所各支部于部分书记做了调整,并于2023年3月2日对换届程序进行了培训。

23、党建材料照搬照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2日召开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会议,对党课如何召开、如何撰写进行了培训,规范了党课召开程序。二是2023年2月22日下发《关于巡察发现部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通报》(临兰自然资机党字﹝2023〕5号文)对涉及支部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在2023年2月23日召开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对涉及到的支部在主持词上明确要求不得评为“好等次”,部分支部书记在述职评议会上做了检讨。

24、“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2月22日下发《关于巡察发现部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通报》(临兰自然资机党字﹝2023〕5号文)对涉及支部进行通报批评。二是2023年3月2日召开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会议,对三会一课记录培训,对每月党组织召开会议、如何记录、如何上传灯塔党建系统进行了规范。三是2023年3月22日下发党支部评星定级标准,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支部建设,初步定于今年7月和12月各进行一次单位自查。

25、党性分析材料相互抄袭。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2月22日下发《关于巡察发现部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通报》(临兰自然资机党字﹝2023〕5号文)对涉及支部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各支部已于2023年2月对通报进行了学习传达。

26、对组织生活会概念不清、开展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2日召开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会议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知识培训,将培训课件下发各支部,要求对党员进行学习教育,要求每名党员熟悉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区别。二是2023年3月2日对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专题学习培训,规范开展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让各支部了解组织生活会怎么开,如何开。三是2023年3月2日对各支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进行规范,对如何记录组织生活会进行培训。

27、干部队伍老龄化严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在充分分析研判我局专业人才需求缺口和岗位空编情况后,向区委组织部提交了2022年度青年优才岗位需求情况,分别在国土资源管理、城乡规划、中文、法律等专业方面,提出来具体的岗位需求数量。二是2022年6月,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人事调整议题,调整优化内设科室分工,增加中层干部岗位设置,共设置38个内设科室;2022年7月,对科室站所副职人选进行了配置,扩大中层后备干部储备范围,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突破;2023年4月,根据人员变动和实际工作需要,对部分内设科室进行了调整,目前共设置内设科室42个,有效加强了中层干部队伍力量。三是2022年10月,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委托山东青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30名。

28、中层干部流动性不足。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5月,经过认真研究、科学谋划,精心设置了自愿报名、竞职演讲、业务知识答辩等环节,完成了11个自然资源所所长、支部书记竞争上岗工作;部分任职5年以上的科室负责人在2022年6月的人事调整中进行了调整。二是2023年3月,组织对基层所8年以上未轮岗人员进行轮岗,轮岗人数达31人。三是2023年3月底至4月初,研究制定了《兰山区自然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并以征求意见稿和修改稿进行了两轮征求意见。拟定于5月份发布正式文件,并组织实施。已于6月20日完成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竞聘上岗工作。

29、理论联系指导实践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4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坚持用新理论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3名班子成员分别讲述了《“六个必须坚持”故事摘编》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施乡村康庄工程”“修建淤地坝”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关故事,从故事感悟中加强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要素保障、资源守护等具体工作。三是梳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点论述50段,部分领导班子成员讲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党课。

30、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重视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理论中心组开展《兰山区“十四五”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专题学习,对涉及我局的国土空间规划、资源环境利用、防灾减灾、林长制落实、森林资源管护、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等具体工作进行研讨,形成了推进工作的共识,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二是规划科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十四五”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重中之重,统筹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保护等,科学划定“三区三线”。生态修复科围绕生态修复、生态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推进生态修复项目建设。耕保科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格基本农田管理。矿管科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宣传培训和应急避险演练,有效防范风险,筑牢安全防线。

3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调度,局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在整改调度会上,班子成员已进行意识形态工作工作学习,在述职述廉等报告中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三是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发布的信息有信息科、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完毕后发布。

32、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存在短板。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严格落实25.1794万亩耕地保有量和21.155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根据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兰山区管理区耕地面积为26.1193万亩。二是2022年10月14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以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批复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将不稳定耕地调出。三是定期调度通报镇街对耕地遥感监测及无人机监测对发生“非农化”“非粮化”的耕地进行整理恢复。制定《兰山区耕地保护“田长制”考核办法(试行)》,落实耕地管护责任。

33、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还有短板。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初,在全区重点林区设置了15个监测点,安排专人负责监测工作。3月28日首次监测到杨扇舟蛾成虫,4月12日首次监测到美国白蛾成虫, 4月30日首次监测到杨小舟蛾成虫,已将虫情动态上报临沂市林业局和国家中心测报点。继续做好重大杨树食叶害虫、蛀干害虫、长林小蠹、松材线虫病监测预报工作,为下步精准防控提供科学依据。二是2023年4月下旬全面修订完善《兰山区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方案》,2023年5月31日已在全区林业工作安排部署会议上发布。三是在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期内,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向网格员所在单位下发限期处置通知书,并加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普查力度,及时发布监测预报信息并做好防治指导。

34、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杨小舟蛾的通告》2023年5月23日已在区政府网站发布。二是加强与兰山电视台、兰山大众编辑部的沟通,在2023年5月31日全区林业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召开后,5月31日至6月15日在兰山电视台发布飞防通告。三是已安排各镇街林业站长在5月31日至6月15日负责对辖区内村居、特种养殖户飞防通告的张贴和送达。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落实为引领,不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使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自然资源各项工作的不竭动力,全面提升自然资源工作服务保障水平。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更有力的举措抓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扎实推进重大项目、重要任务的落实落地,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体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二是全面查漏补缺,持续抓好整改。严格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加强跟踪问效;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坚持真抓实干,深化整改成效。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的契机,持续发力加压,全面转化整改成果,做好整改成果与党务工作、自然资源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积极强化“两个责任”,严格狠抓监督执纪,筑牢廉政防范体系;持续大力整治“四风”,积极推动转变作风;不断推进队伍建设,保障服务提质增效;努力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扩大整改成效,促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四是加强标本兼治,健全制度机制。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加快建立起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住行为习惯、规范权力运行、固化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9—8058959;邮政信箱:兰山区柳青街道办事处8楼801房间;电子邮箱:lsqzrzyjbgs@ly.shandong.cn。

中共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3年8月3日

中共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2日至10月12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14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对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无论是共性问题还是个性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党组都照单全收并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要求上来,不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迅速部署,落实整改。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召开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化问题查摆,助力问题整改走深走实。二是真抓真改、立行立改。针对反馈问题,局党组坚持以上率下,逐条研究,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了具体问题整改责任科室、责任人、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进一步压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推进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牢固树立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意识,对整改工作中涉及的机关党建、耕地保护、土地要素保障、干部队伍建设等重点内容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抓落实;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各自分工主动认领问题,抓具体、具体抓、一抓到底。三是总结经验,注重长效。整改过程中以及集中整改结束后,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并以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党建工作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厘清问题症结,及时解决,真正使整改成为推动工作提升的过程。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集中整改期内,巡察反馈的3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5个,基本完成整改6个,长期整改3个;巡察移交的2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1、管护新机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区林长名单和责任区域进行了调整,印发了林长手册发放到每一位区级林长和成员单位手中,同时发送提示函,区级林长共6名,2022年共巡林17次。二是2023年1-5月份防火期内,在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向区级林长发送提示单,区级林长巡林5人巡林8次,相关镇村级林长在防火期内每周都开展巡林。三是根据《2022年度临沂市兰山区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对镇街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李官镇、方城镇、汪沟镇)、良好(义堂镇、半程镇、枣园镇、兰山街道、金雀山街道)、合格(柳青街道、银雀山街道、经济开发区);2023年将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调整评价内容,做好日常工作调度和年底绩效评价。

2、部门沟通不及时,考虑问题不全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未供地块情况,专题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局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汇报,争取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支持和理解,加快供地速度。二是区政府分管区长召开批而未供项目推进专题会议,区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研究推进项目供地。三是组织开展业务人员培训会,提高业务水平。四是2019年至2021年批而未供中14个项目已全部完成供地。五是制作并发放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程、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流程(工业、仓储物流)让企业了解流程及需要提供的材料,便于提高工作效率。

3、村庄规划编制科学性不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3〕31号)要求,已划入“三区三线”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村庄不再使用村庄规划作为规划审查依据,我局已在用地审查环节参照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筛选确定村庄规划可用性。对于继续使用的村庄规划根据市局审查意见反馈编制单位修改后重新报市局审查备案。二是根据市局审查要求和《2023年临沂市详细规划工作要点》,我局要求乡村规划师对每一个新编制的村庄规划进行方案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加强技术把关。

4、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程未达到预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3〕31号)要求,配合征地科办理规划承诺手续,保障项目用地。二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省重点项目已划入城镇开发边界,得到用地规划保障。三是根据2022年已批复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临沂鑫城体育用品装备制造已纳入方案,可以征收;华星重工项目因村民代表不同意未能纳入2022年成片开发方案实施征收,目前已纳入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5、土地规划实施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无法通过“两规”一致性调整政策保障的重点项目已划入城镇开发边界,已可以得到用地规划保障。二是已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3〕31号)要求,配合征地科办理商谷片区和省重点项目的用地规划承诺手续,保障用地。

6、批而未供工作处置压力大。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未供地块情况,专题向市局分管局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汇报,争取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支持和理解,加快供地速度。二是区政府分管区长召开批而未供项目推进专题会议,区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研究推进项目供地。三是不定时下发各镇街任务完成情况排名,将压力传导到各镇街道经开区,逐宗研究落实批而未供地块未供原因,提出供地意见,推动供地工作顺利进行。四是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月下发表扬通知,表扬兰山区批而未供工作取得的成绩。五是制作并发放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程、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流程(工业、仓储物流)让企业了解流程及需要提供的材料,便于提高工作效率。六是高铁片区闲置土地处置已移交新河新区,商谷片区的闲置土地4宗已收回,1宗因舆情原因正在处置中。

7、土地整理项目后期管护不及时。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兰山区自然资源领域空天地一体化执法巡查工作考核办法》(临兰办字〔2012〕28号),建立了“空天地一体化”土地违法巡查机制,通过无人机核查对发现的耕地“非农化”及时通知相关镇街整改,并经验收组验收后销号,将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二是拟出台《兰山区耕地保护田长制考核办法》(试行),目前已征求完意见,《办法》规定:“对项目区新增耕地不能改变用途用于非农建设、种植树木等,不得撂荒。每流出10亩减1分,下不封底。” 从根本上建立了新增耕地后期管护长效机制。

8、城镇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工作滞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0、2021、2022年度市级下达的年度低效用地处置任务数分别为271亩、283.6亩和500亩,2020年完成处置数860亩,2021年我区上报省厅系统1659亩,但市局未对各县区完成情况进行年度通报;2022年完成处置数772亩。

9、监管机制权责不统一。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关于进一步理顺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体制的报告》,孙德士书记做出批示;3月8日,孙守军副书记主持召开关于落实孙德士书记关于违建治理的工作部署,提出了“一支队伍管执法,执法队伍下基层”的工作思路。二是2023年2月,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兰山大队、违治办到区自然资源局办公,与区局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违建立案查处力度。三是对12345热线工单实行日通报,周调度,每周召开12345专题工作会议,制定攻坚方案,一季度满意率提升至96.76%,解决率提升至99.75%。四是向区首发办汇报并建议根据单位职能划分进行考核赋分。

10、违建处置效果不理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兰山区物业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兰山区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兰山区违法建设治理实施意见》,强化源头管控,着力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格局。二是市违治办、兰山编研分中心、兰山执法大队对违法建设及时申请档案查封,督促当事人进行整改。三是兰山区人民政府已向姜河下达《关于强制拆除姜河违法建设的公告》,要求其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房屋。

11、临时用地重审批轻管理。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临沂兰城(枣园)建筑材料供应有限公司临时用地位于枣园镇闫家屯村,该项目占地89.24亩,目前已拆除复垦54.98亩,剩余34.26亩正在督促复垦。临沂兰城(义堂)建筑材料供应有限公司位于义堂镇大朱保村,该项目占地85.61亩,目前已拆除复垦44.83亩,剩余40.78亩正在督促复垦。已全部于2022年5月31日下达《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告知书》,复垦义务人积极协调相关科室办理合法用地手续。二是临沂市兰山区顺发建筑设备租赁站临时用地位于枣园镇解家洼村,已于2022年5月31日下达《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告知书》,并移交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兰山大队进行立案查处。目前除道路外已清除复耕。三是山东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京沪高速路改扩建标段右侧梁场项目),位于兰山街道后东门村,已于2022年5月27日下达《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告知书》,于2023年4月13日移交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兰山大队进行立案查处。四是临沂世红建材有限公司临时用地,位于义堂镇大芝房村,已于2022年5月27日下达《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告知书》,部分已复垦,不符合验收条件,已移交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兰山大队进行立案查处。

12、对设施农用地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汪沟镇王秀廷养殖场限期恢复养殖用途,备案期限于2023年3月29日到期,对到期后未办理续期手续并挪作他用的,撤出备案系统依法立案查处。二是责令临沂龙门锦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对淡水养殖改变用途,期满未续期的设施农用地已于2022年9月9日移交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兰山大队进行处理。

13、森林防火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大柏山、艾山等重要防火区域完成3处蓄水池、小水窖建设,整修防火通道23.87公里,完善提升森林防火隔离网16.6公里;二是加强扑火物资供给保障工作,积极向区政府争取森林防火专项资金购置远程供水设备,现已配备给各防火镇(经开区);三是对森林防火智能语音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和维护,在林区主要路口新建6处智能卡口;四是组织各防火镇、经开区林业站长,防火区内各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人员开展了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培训活动,进行森林火灾预防和安全知识培训;五是组织6个重点防火镇(经开区)进行防火演练,并对已有防灭火工具进行及时的清点和保养维护。六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通过局公众号转发防火知识和到防火重点区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等形式,全方位多形式开展线上线下宣传。针对“清明节”、五一等节假日期间重点宣传,2023年2月份以来共开展森林防火“六进”宣传活动10次,在生活帮、兰山新闻、临沂新闻等媒体宣传报道4次,撰写发表各类防火信息60余篇,制作宣传警示片1期;组织各防火镇、经开区累计张贴《禁火令》300余张、悬挂横幅标语400余幅、新设和刷新防火警示牌约100块,出动宣传车100余台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在全区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

14、对森林生态补偿不够重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已使用资金,通过招投标项目使用2019年资金用于荒山和道路绿化项目,对茶芽山西一山头和李官镇一道路进行绿化彩化,已完成初验,根据合同拨付40%资金37万元。二是乡村绿化美化项目,对全区5个镇11个村栽植海棠、樱花、红叶石楠等苗木,提升乡村绿化彩化水平,现完成初验,资金待财政复审后按合同拨付。三是两个项目已进入养护期,养护期两年,期间继续监督施工方做好项目后期养护工作。

15、保密工作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27日,局长办公会专题听取保密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召开全局保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方案。二是2023年3月27日,召开全局保密工作培训会议,覆盖全局各科室,增强全体人员保密意识。三是梳理全局电脑情况。今后严格按照《国产化采购名录》要求采购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逐步实现国产化。

16、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试行)》。二是制定2023年兰山区自然资源局素能提升培训方案,拟邀请区纪委领导授课,各支部已于2023年3月份组织观看廉政警示片。三是2023年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已召开,各领导班子均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四是在五一期间通过召开节前局长办公会提醒,通过协同办公下发通报各级纪委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做到警钟长鸣。

17、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14日召开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上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会后组织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局中层正职、全体党员干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2023年3月底至4月初,研究制定了《兰山区自然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并以征求意见稿和修改稿进行了两轮征求意见。拟定于5月份发布正式文件,并组织实施,争取5月底前完成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竞聘上岗工作。三是根据局全体人员日常表现,已公示2023年度1-3月日常考核登记,作为年底评先树优的依据。

18、工作态度不够认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分析研究政策,出台《兰山区自然资源领域空天地一体化执法巡查工作考核办法》、《兰山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关于制定《兰山区耕地保护“田长制” 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政策措施,推动建立全区耕地保护长效机制。二是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2023年最新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要求,及时将各项森林防火日报、周报及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局、区安委会等部门。三是主动认领全区第二批次、第三批次作风建设问题11个并积极整改,除1个问题因市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专班未开会研究通过外,其余认领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19、付款手续不完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补齐缺少的租赁合同及会议纪要。二是严格落实《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制度,已经完善车辆租赁使用审批手续及报销费用明细,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车辆使用情况登记。

20、固定资产清理不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专人到市交警支队查询该三辆公车的相关手续。二是经咨询区国资委,商定了三辆公车的核销办法事宜,会议通过了三辆公车的核销。三是严格落实《兰山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由财务科专人每月对新购置资产进行资产系统入库填报。

21、会计凭证制作不规范。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局财务人员对照凭证月份全部进行了装盒入档,对会计凭证的装订进行了归档处理。二是由于2023年4月我局自2018-2023年的会计资料全部送招投标领域交叉巡察组,还没有全部归档完成,基本完成任务。三是不断加强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及财务工作的支付款项的规范性,落实财务规章制度,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22、党建主体责任落而不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巡察发现部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通报》(临兰自然资机党字﹝2023〕5号文)对涉及支部进行通报批评。二是2023年2月23日召开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对涉及到的支部在主持词上明确要求不得评为“好等次”,部分支部书记在述职评议会上做了检讨。三是局机关第一、第二、第三支部已于2023年2月份做了支部书记调整,自然资源所各支部于部分书记做了调整,并于2023年3月2日对换届程序进行了培训。

23、党建材料照搬照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2日召开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会议,对党课如何召开、如何撰写进行了培训,规范了党课召开程序。二是2023年2月22日下发《关于巡察发现部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通报》(临兰自然资机党字﹝2023〕5号文)对涉及支部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在2023年2月23日召开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对涉及到的支部在主持词上明确要求不得评为“好等次”,部分支部书记在述职评议会上做了检讨。

24、“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2月22日下发《关于巡察发现部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通报》(临兰自然资机党字﹝2023〕5号文)对涉及支部进行通报批评。二是2023年3月2日召开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会议,对三会一课记录培训,对每月党组织召开会议、如何记录、如何上传灯塔党建系统进行了规范。三是2023年3月22日下发党支部评星定级标准,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支部建设,初步定于今年7月和12月各进行一次单位自查。

25、党性分析材料相互抄袭。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2月22日下发《关于巡察发现部分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通报》(临兰自然资机党字﹝2023〕5号文)对涉及支部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各支部已于2023年2月对通报进行了学习传达。

26、对组织生活会概念不清、开展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2日召开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会议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知识培训,将培训课件下发各支部,要求对党员进行学习教育,要求每名党员熟悉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区别。二是2023年3月2日对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专题学习培训,规范开展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让各支部了解组织生活会怎么开,如何开。三是2023年3月2日对各支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进行规范,对如何记录组织生活会进行培训。

27、干部队伍老龄化严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在充分分析研判我局专业人才需求缺口和岗位空编情况后,向区委组织部提交了2022年度青年优才岗位需求情况,分别在国土资源管理、城乡规划、中文、法律等专业方面,提出来具体的岗位需求数量。二是2022年6月,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人事调整议题,调整优化内设科室分工,增加中层干部岗位设置,共设置38个内设科室;2022年7月,对科室站所副职人选进行了配置,扩大中层后备干部储备范围,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突破;2023年4月,根据人员变动和实际工作需要,对部分内设科室进行了调整,目前共设置内设科室42个,有效加强了中层干部队伍力量。三是2022年10月,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委托山东青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30名。

28、中层干部流动性不足。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5月,经过认真研究、科学谋划,精心设置了自愿报名、竞职演讲、业务知识答辩等环节,完成了11个自然资源所所长、支部书记竞争上岗工作;部分任职5年以上的科室负责人在2022年6月的人事调整中进行了调整。二是2023年3月,组织对基层所8年以上未轮岗人员进行轮岗,轮岗人数达31人。三是2023年3月底至4月初,研究制定了《兰山区自然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并以征求意见稿和修改稿进行了两轮征求意见。拟定于5月份发布正式文件,并组织实施。已于6月20日完成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竞聘上岗工作。

29、理论联系指导实践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4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坚持用新理论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3名班子成员分别讲述了《“六个必须坚持”故事摘编》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施乡村康庄工程”“修建淤地坝”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关故事,从故事感悟中加强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要素保障、资源守护等具体工作。三是梳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点论述50段,部分领导班子成员讲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党课。

30、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重视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理论中心组开展《兰山区“十四五”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专题学习,对涉及我局的国土空间规划、资源环境利用、防灾减灾、林长制落实、森林资源管护、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等具体工作进行研讨,形成了推进工作的共识,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二是规划科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十四五”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重中之重,统筹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保护等,科学划定“三区三线”。生态修复科围绕生态修复、生态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推进生态修复项目建设。耕保科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格基本农田管理。矿管科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宣传培训和应急避险演练,有效防范风险,筑牢安全防线。

3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调度,局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在整改调度会上,班子成员已进行意识形态工作工作学习,在述职述廉等报告中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三是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发布的信息有信息科、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完毕后发布。

32、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存在短板。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严格落实25.1794万亩耕地保有量和21.155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根据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兰山区管理区耕地面积为26.1193万亩。二是2022年10月14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以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批复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将不稳定耕地调出。三是定期调度通报镇街对耕地遥感监测及无人机监测对发生“非农化”“非粮化”的耕地进行整理恢复。制定《兰山区耕地保护“田长制”考核办法(试行)》,落实耕地管护责任。

33、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还有短板。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初,在全区重点林区设置了15个监测点,安排专人负责监测工作。3月28日首次监测到杨扇舟蛾成虫,4月12日首次监测到美国白蛾成虫, 4月30日首次监测到杨小舟蛾成虫,已将虫情动态上报临沂市林业局和国家中心测报点。继续做好重大杨树食叶害虫、蛀干害虫、长林小蠹、松材线虫病监测预报工作,为下步精准防控提供科学依据。二是2023年4月下旬全面修订完善《兰山区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方案》,2023年5月31日已在全区林业工作安排部署会议上发布。三是在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期内,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向网格员所在单位下发限期处置通知书,并加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普查力度,及时发布监测预报信息并做好防治指导。

34、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杨小舟蛾的通告》2023年5月23日已在区政府网站发布。二是加强与兰山电视台、兰山大众编辑部的沟通,在2023年5月31日全区林业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召开后,5月31日至6月15日在兰山电视台发布飞防通告。三是已安排各镇街林业站长在5月31日至6月15日负责对辖区内村居、特种养殖户飞防通告的张贴和送达。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落实为引领,不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使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自然资源各项工作的不竭动力,全面提升自然资源工作服务保障水平。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更有力的举措抓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扎实推进重大项目、重要任务的落实落地,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体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二是全面查漏补缺,持续抓好整改。严格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加强跟踪问效;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坚持真抓实干,深化整改成效。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的契机,持续发力加压,全面转化整改成果,做好整改成果与党务工作、自然资源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积极强化“两个责任”,严格狠抓监督执纪,筑牢廉政防范体系;持续大力整治“四风”,积极推动转变作风;不断推进队伍建设,保障服务提质增效;努力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扩大整改成效,促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四是加强标本兼治,健全制度机制。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加快建立起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住行为习惯、规范权力运行、固化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9—8058959;邮政信箱:兰山区柳青街道办事处8楼801房间;电子邮箱:lsqzrzyjbgs@ly.shandong.cn。

中共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