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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兰山区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08-1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15日至10月12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7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向区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中共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区委巡察,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逐条分析研究存在问题,理清思路、安排任务,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结合全局实际,制定印发《中共临沂市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五巡察组关于巡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临兰建党〔2023〕9号),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机关纪委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具体调度、分析汇总,协调推进整改工作。

局党组书记管桂旭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诚恳接受区委巡察反馈指出问题,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亲自部署、调度、推进,组织召开3次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反馈党组的各项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严格按照方案对号入座,压实责任,立行立改。截至5月29日,巡察反馈的4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2个,基本完成1个,长期整改15个。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黄河国家战略不到位,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推进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对黄河国家战略认识不到位,在深刻领悟、学深走实方面做得不够。

(1)政治敏锐性不强,学习研讨浮于表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增加学习频次,深化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将党的二十大和黄河国家战略理论政策学习有机结合,立足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污水治理、自建房排查整治等工作,深入、反复、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领域的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使学习研讨更加深入、透彻。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的认识,督促6名理论中心组成员紧密联系黄河国家战略和住建工作,重新撰写了研讨交流发言材料,加深了理论中心组成员对黄河国家战略重大意义的认识,推进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走深、走实。

  1. 抓落实不够及时有效,主动谋划、积极认领力度不大。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主动认领、积极谋划、强化落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深入学习、研讨《兰山区关于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责任分工方案》,对照“着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共同富裕、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积极认领上级任务,深入企业、工地、农村开展调研,切实做好建筑扬尘污染防治、加速实施城镇污水治理、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等工作,2023年1月5日制定印发了《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临兰建〔2023〕5号),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责任分工体系和落实机制,明确了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工作责任,多维立体的协同治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有力推进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2、对城市建设缺乏战略思考和前瞻性研究,推进高品质城市建设乏力。

    (1)绿色建筑推广有差距,支持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长效机制未建立。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绿色建筑执行标准,建立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长效机制,装配式建筑示范放大效应已经形成。全面执行新建建筑节能设计节能标准,2023年实现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绿色标准,装配式建筑占新开工建筑面积的37%,超过市中心城区30%的比例要求。积极开展装配式建筑技术培训,提高全区建安企业技术人员素质和技术能力储备。2023年3月28日区住建局组织全区建筑企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装配式建筑技术培训。进一步完善了激励奖励措施,出台了《加快发展全区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对使用装配式建筑的企业实行扶持政策,进一步推动了全区装配式建筑健康平稳发展。

3、职责履行不够到位,行业监督管理有差距。

(2)建筑行业质量监督检查“牛鼻子”牵得不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把建筑行业质量监督检查关,行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对质量信用体系管理等级低的企业加大巡查、检查、抽查频次,制定了《关于开展第一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帮扶服务活动的通知》帮助企业解忧纾困、查找问题、制定措施整改提升。强化打击力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移交行政执法局处罚。严格落实市住建局《关于推广使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的通知》要求,督导检测机构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确保检测数据自动采集、实时上传。2022年“金舆达检测公司”是泰安市检测企业,进入临沂市开展检测业务需经市住建局审核批准,区住建局配合市住建局开展工作。该检测机构未通过市住建局平台审核批准,因疫情影响,未再开展检测业务;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备案已联合区行政审批局,通过山东政务网实施网上无纸化流程备案,并建立信息存档。

  1. 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不够严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从严压实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印发《2023年兰山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计划》加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主动靠前监督,采取“四不两直、联合夜查”等方式,开展线上巡查,现场检查,聘请第三方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建设、监理、施工等责任主体监督检查,对工地进行实时监控,推动安全监管由实物安全监督为主向参建责任主体行为监督为主转变。强化限额下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督促镇街及时报送建设信息。指导各镇、经开区成立镇级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队伍,每月定期收集70余条限额以下建设工程信息资料,2023年5月在全区开展建筑工匠培训。指导各镇强化对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监督,对各镇限额下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排名,督促各镇及时发现、整改问题,扎实推进建筑行业安全生产。

4、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统筹发展与生态保护谋划不足。

(1)环境治理重视程度不够,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效果欠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提高环境治理重视程度,提升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效能。严格落实《山东省房屋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导则》《临沂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严管十二条》规定,2023年2月以来,采用四不两直、联合夜查等方式,督导企业、工地落实扬尘治理要求20余次;依托扬尘治理智能监控平台,开展线上巡查,实时动态监控全区工地扬尘指标,加大工地现场监管力度,高管理效能,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工地落实处理;严格建筑工地会议制度,提升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环境保护认识水平,增强一线作业人员防治扬尘意识;2023年5月,区住建局组织召开“住建领域扬尘治理推进会议”,将扬尘防治与生产作业、工期进度同布置安排、同检查落实。制定《兰山区国有土地上征收工地问题整改台账》,开展征收工地督导150余次,向属地镇街发送强化征收工地管理措施告知函5份。督促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征收工地严格落实湿法作业、启用防尘设备,做好各项防尘防治措施。

(2)镇村污水管网建设系统性欠缺,污水处理覆盖面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强化镇村污水管网建设指导,提高污水处理效果。积极推进义堂镇中央大街污水处理厂、方城镇污水管道建设,配合推进方城镇农村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实现了日污水处理达到15万立方米。将污水管网建设工作纳入了城镇建设考核,根据各镇总规编制进展,督促各镇推进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各镇推进污水管网建设,逐步推进实现雨污分流,减轻雨季对污水处理设施的冲击,保障了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3)工作提前谋划不足。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把握工作主动,高标准推进“两个清零、一个提标”。获得了“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省级表彰,加快推进老旧小区雨污合流管网清零,把雨污合流管网改造作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重要内容,高标准实施。成立工作推进项目组,每日到现场督导项目进展,每周召开调度会议,督促施工单位加快工程速度,加快完成大学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

5.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1构建“3+1”理论武装体系用力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兰山区住建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方案》,深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规范研讨发言制度,研讨发言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次提出的意见建议不少于三条,避免以文件学习代替研讨交流。加大调研力度,班子成员紧跟省、市督导检查内容,深入农村、企业、建筑工地,多发现问题和典型经验,形成调研报告,提出更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推动高质量开展日常工作。

  1. 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学习内容随意性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增强党组学习规范性,严格按照“第一议题”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强化党组会议学习主题内容审核把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 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彻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认真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保证党组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坚决避免出现主要领导先表态的现象。

  1. 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意识形态专题研究虚化。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强队伍,严责任。重新制定完善了兰山区住建局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并成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队伍,各工作线、重点业务科室明确专人负责网络舆情问题处置,压实工作责任,做到快接、快查、快办,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保障住建领域和谐稳定。强规范,严流程。严格舆情办理流程,要求接到网络舆情问题后第一时间分析研判、现场核实,对于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及时形成回退说明。严格规定舆情回复完成时限,要求各工作线、科室对于一般类舆情需要24小时内回复,领导关注、上级督办的部分紧急舆情当日回复阶段性落实情况,对于转办时间较晚或是问题复杂的舆情,办理回复最晚不得晚于第二天。强制度,严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提交党组会专题研讨,把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纳入全局“晾晒考评”共性指标,按季度进行通报,充分运用考核“指挥棒”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在住建系统走深走实。

  1. 对保密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规范使用国产计算机等信创设备,避免显示屏等设备混用情况再次发生。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将保密工作作为全局重点工作内容,完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制,定时定期组织保密学习,增强保密意识,定期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及随机抽查,对存在泄密风险及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确保保密工作无漏洞。

(二)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树得不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

1.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警示教育开展不到位。

(1)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2年任务安排》要求,2022年9月15日印发《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2年任务安排》(临兰党建办发[2022]20号文)。

  1. 未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体系。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完成廉政风险点的排查,逐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洁风险管控的相关制度,定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

  2. 警示教育开展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兰山区住建局以案预警以案促改方案》,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对系统内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剖析,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充分发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作用。

2.践行“建设为民”要求不到位,推进民生工程方面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4)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农村地区清洁取暖体系用力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4月,按照10%的比例,对2022年改造清洁取暖农户进行抽查,强化对各镇指标任务落实情况监督,加大抽查力度,严格招投标、竣工验收工作,及时核对完善,明确信息台账,托清清洁取暖政策户底数信息;充分了解群众取暖诉求,按照群众满意的取暖方式、因地制宜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对接电力部门落实电价优惠政策,督促各镇对接当地厂家,降低生物质颗粒出厂价格,提高清洁取暖设备使用率。

4.对民生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动真碰硬有欠缺。落实“民生无小事”要求用心用力不足,回应群众诉求不及时。

(1)民生投诉量急剧增加。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提高热线办理评价指标制度措施,严格工单督办,落实区“12345·兰山首发”热线工单办理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考核,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夯实流程和标准底线要求,争取“一次性办结”。加强业务培训,每周对多次重办工单研究分析原因,总结办理经验,提高办理效率,实施重点攻坚,组织多次联合执法,实施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房产领域专项整治、物业领域专项整治,强化分析研判,对不合理诉求,积极申报不合规工单和不受理工单。

5.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执行财经制度存在偏差

(1)超标准接待。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对2022年超标准接待单据重新梳理,查明原因,坚决避免问题再次发生。加强办公室、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培训,严格按照《兰山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区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开展接待工作,确保公务接待不超标,报销、审核手续规范,不出纰漏。

  1. 财务支出不规范、手续不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财务及有关人员进行财务制度学习,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完善《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办法》,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每笔财务支出有凭有据。

  1. 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及时调整相关资产的账务处理凭证,调整行政单位资产管理系统相关资产的分类、明细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加强资产管理制度的学习,提高账务处理及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水平。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不规范,关键环节把关不严。

(1)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细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3月10日,组织召开了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会议,对有关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招投标不规范行为进行了通报。明确以后监管重点,加强对评标专家评标行为的监管,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力度和追责机制。杜绝以后再次发生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不良行为。扩大对投标资料抽查力度,督促完成2021年开工第二批项目经理职业资格等级过期印章延续注册问题整改,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1. 监理单位过于集中。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严把关键环节,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对限额以下工程,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采取邀标等方式开展项目监理;对限额以上工程,严格按照招标程序,采取竞争性谈判和公开招标方式开展项目监理。2019年7月以来,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的监理项目共计25个,不存在兰山监理公司中标的行为。

(三)落实新时代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党建引领保障作用发挥不明显,人才队伍建设用力不足

1.党建责任意识不强,工作落实有差距。

(1)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成立了党建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副科级干部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强化对党建工作的系统研究和部署安排。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围绕中心和业务工作,明确党组织的工作重点,落实党支部具体工作,赋予党员工作任务。对党建和业务工作分解任务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等方面细化党组织工作内容,制定党组织工作清单。做到“党建引领业务、业务促进党建”,设立“党员示范岗”和“党员先锋岗”,通过党员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1. 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欠缺,功能弱化。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局机关党委督促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党总支和区城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党总支充分职能作用,对学习制度落实情况、党员教育管理、党支部对上级党委决定、指示和党总支部布置工作执行情况定期检查,确保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2.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未理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3月已将该3名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在职党员党支部。通过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籍管理的制度流程,提高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准,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知识培训,使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更严谨规范。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工作开展不严不实。

(1)民主生活会开展流于形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重新制定2019年《区住建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问题整改落实方案》《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正视差错、加强整改,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通过深入开展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批评,深度挖掘个人存在的思想、作风、能力、纪律方面等问题,全面客观、动真碰硬,发挥相互批评作用,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1. 组织生活会开展敷衍应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加大组织生活会力度规范,做好会议考勤,认真撰写会议记录。强化支部书记审核把关责任,对于会议材料抄袭、照搬照抄、造假行为,严肃追究责任。督促局机关第二党支部、区城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第二党支部重新组织谈心谈话,对抄袭谈心谈话记录党员进行思想教育,重新撰写谈心谈话记录。有局机关纪委对民主生活会材料抄袭的党员孙淑君、滕向梅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讨。

  1. 支部书记党课讲稿照搬照抄网络文章。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支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批评,责任有关同志进行书面检讨。加大机关党委监管力度,按照每季度开展一次党课要求,提前部署安排支部书记上党课工作,党课讲稿报党委办审核把关,坚决防止党课讲稿照搬照抄网络文章问题。

3.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攻坚克难劲头不足。

(1)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到位,专业人员力量缺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业务能力的培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2023年4月印发《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升干部队伍专业能力素质的工作方案》,按照《兰山区住建局干部队伍培训计划表》有关计划,组织开展业务讲评提素质,提升干部队伍专业水平。

  1. 长期借用外单位、下属企业人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向区政府打报告申请辅助人员开展工作,完善借调手续。

  2. 政务处分决定执行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提报书面检讨材料,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严格执行处分决定,由时任人事监察室主任茹萌同志作出书面检讨。

    (四)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常态化整改机制欠缺

    (1)党组对抓整改促发展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够深刻。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提高政治站位、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巡察整改工作召开3次党组会议进行研究调度。强化巡察整改责任落实,健全常态化整改机制,增加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会议次数,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提升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效果,深入查摆对区委巡察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督促班子成员全面认领问题,深刻查摆剖析,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2)未建立长效整改机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完善兰山区住建局巡察问题整改方案等长效机制整改文件,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审核把关,核对会议记录和签到表,确保参会人员和会议签到人数保持一致。强化对分工范围内整改事项督导调度力度,定期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回头看”,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避免出现巡察问题再次发生。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黄河国家战略不到位,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推进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对黄河国家战略认识不到位,在深刻领悟、学深走实方面做得不够。

    (3)日常工作开展和落实黄河国家战略尚未形成契合,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提高工作标准,把业务工作主动融入黄河国家战略中,将住建领域各项工作与落实黄河国家战略有机结合,同谋划、同部署、同要求。按照市区总体规划要求,积极谋划污水治理、扬尘治理、建筑节能、新型城镇化等工作,全面执行新建建筑节能设计节能标准,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要求,2023年底实现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开工建筑面积的37%以上,装配率不低于50%。按逐年提高的要求,到2025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开工建筑面积的40%以上。研究制定进一步、深一层、新一轮落实措施,增强住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

    2、对城市建设缺乏战略思考和前瞻性研究,推进高品质城市建设乏力。

    (2)特色小镇建设市场化机制不完善,缺乏发展可持续性。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继续发力培育特色小镇,加强学习研究特色小镇建设制度要求,增强规划建设前瞻性,加快完善特色小镇建设市场化机制,保障发展可持续性,积极推动特色小镇建设。

3、职责履行不够到位,行业监督管理有差距。

(1)推动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贯彻山东省建设厅印发《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市住建局印发《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要求,坚决执行省、市有关建筑业发展奖励政策,为企业纾难解困,2023年4月17日,兰山区住建局与兰山区农商银行深入对接,拓展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支持,缓解全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

(4)行业监督检查不规范,督促整改不到位。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兰山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分析研判”工作会议,开展监督执法人员集中业务培训,提升监督执法工作规范水平。规范监督检查文书,完善修订《限期整改通知书》《停工整改通知书》《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等检查文书,完善信息要素,明确整改日期。对行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一次查清、一次查实,全面反馈、坚决整改,防止问题重复发生。

(二)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树得不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

2.践行“建设为民”要求不到位,推进民生工程方面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棚户区改造和安置社区建设等监管方面履职不到位,推进不快。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强化棚户区改造和安置社区工程督导服务,全力推进施工许可、图审合格证、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强化安全生产、扬尘防治、质量监督保障,将安置工程纳入绿色施工通道,严格消防验收、综合验收程序,加快推进棚改和未建成社区建设进度。扎实开展棚改和未建成社区建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解决手续办理、政策支持、财政资金保障等困难。夯实镇街主体责任,对未完工的14个棚改项目和24个未建成社区,进行倒排工期,列出时间计划表,强化对建设责任主体督导,优化施工组织,加强施工力量,紧抓施工关键节点,推进项目建设,争取早日竣工交付。

其中14个棚改项目进展情况:付屯陶然路以北片区、长夫社区、梨杭片区一期、米面加工厂家属院片区4个项目已销号;市政公司家属院片区、五粮站片区2个项目已交付正在申请销号;后十滨河片区、大里庄社区片区二期、北曲坊片区、大朱坞片区、七里沟片区、双龙水岸(骨科医院、职工中专片区)6个项目计划2023年交付;农机公司片区计划2024年交付,目前房屋正在室内装饰安装;华泰家园片区计划2026年交付,目前已完成土地收储前准备工作;24个未建成社区进展情况:梨杭社区、卧茨村社区、尤新村社区、大墩村社区、贾家村社区、合兴园社区、孝友社区、孝源社区二期8个项目已取消实施;张家行社区、王朱里社区、麻家庄社区、大义堂社区、顺欣佳园5个项目已交付并销号;北沙埠庄小区已交付正在申请销号;丈埠屯社区、福源社区、砚台岭社区、化沂庄社区、苑朱里社区、圈里社区、七里沟社区、小李官社区、石屯社区、代庄社区10个项目计划2023年交付。

  1. 落实住房保障资格审查工作责任缺失。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临沂市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印发《临沂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政策明白纸宣传单》,加大宣传力度,拓宽政策宣传面,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政策。严格审核把关,启动住房保障资格复审工作,对2019年至2021年不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申请人实施退出保障措施。

  1. 通过“厕所革命”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存在短板。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督促义堂镇、汪沟镇、方城镇,对涑河南村、李家寨村、李张庄村厕具损坏问题进行再次排查,及时整改因房屋翻建导致厕具损坏问题,托清无人居住、拆迁等原因导致闲置或弃用台账,完善农厕后续管护机制,拟定《兰山区规范农村后续管护整县制市场化运营管理方案》,积极引入第三方管护公司,提高管护水平,联合各镇探索粪污多元处理模式,强化与农业部门对接,开发资源化利用项目,努力实现粪污资源化、市场化,杜绝粪污乱倾乱倒行为。

3.物业管理未形成合力,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盼有较大落差。

(1)发挥物业行业党建引领作用不突出。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打造东风东关红色物业实训基地,持续举办兰山物业公益大讲堂活动,加强对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从业人员的能力素质培养,已成功举办物业公益大讲堂10期,规范化培训约5000人次,大幅提高了物业从业人员的业务文明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强化物业信用评价公示,目前已完成第一季度物业信用评价,评价出7家物业服务企业评定为AAA级、7家物业服务企业评定为AA级、17家物业服务企业评定为A级、320家物业服务企业评定为B级、11家物业服务企业评定为C级,即将开展第二季度信用评价。三是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制度,每月梳理投诉量居全区前50名的物业服务小区,进行通报,镇街道、经开区、社区及时介入工作,化解各类矛盾,解决突出问题。对连续两个月投诉量居全区前50名的物业服务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更换项目经理;连续三个月投诉量居全区前30名的物业服务企业列入“黑榜”,按法定程序清退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目前,全区共提升物业服务企业16家,整合物业服务企业5家,清退物业服务企业8家。

  1. 对业主自治监管指导力度偏软。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规范业委会运行管理,强化街道、社区工作联动,督促各街道将已完成组建的业委会资料及时报送我局进行登记备案,积极推进业委会备案工作落实。截至3月份已累计完成业委会备案307个。截至4月底,全区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开设资金监管账户190个,监管公共收益资金2100余万元。

  2. 未充分形成物业管理合力。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开展“沂蒙红色物业”工作,推进物业服务企业标准化建设,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通过推行使用“红领通”物业智慧平台、红色物业实训基地实训、物业公益大讲堂培训,加强对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从业人员的能力素质培养。开展物业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整治,落实物业管理制度,实行县级领导包小区制度,进行重点整治突破;用好考核指挥棒,压实镇街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化解疑难问题。认真落实“四个一批”工作,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减少物业纠纷问题和工单数量,增加群众满意度。

4.对民生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动真碰硬有欠缺。落实“民生无小事”要求用心用力不足,回应群众诉求不及时。

(2)农民工讨薪难问题未有效破解。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全面排查欠薪风险,依托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第一时间对工资发放预警等问题进行督办,联系施工企业及时处置。依法打击非法讨薪,对鼓动、组织群体性事件,索取不正当利益的,特别是涉及黑恶势力的,及时通报并协助公安机关严肃查处。完善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督促企业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管理制度,加大农民工工资保障力度,减少农民工讨薪工单数量。

(3)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缺乏通盘考虑。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强化沟通,广泛征求居民意见,优化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减少项目变更,让群众的事情群众说了算,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实效。加强与供水、供电、供暖、燃气、通信等专营单位沟通,积极对接,及时向区政府和市级汇报困难问题,争取市级支持政策,与专营单位形成改造合力,全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不断提升老旧小区人居环境品质。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不规范,关键环节把关不严。

  1. 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规范施工合同签订,全面梳理有关合同完善项目信息;加大对合同文本审查力度,合同签订前由局法规科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合同签订后由局工程招标投标股进行复审存档。

  2. 项目变更未及时履行审批程序。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减少项目变更,项目设计开工前,做细做实老旧小区调查摸底工作,征求广大群众意见,抓好图纸会审环节,确保变更内容在科学合理范围之内并长期坚持。严格变更审批程序,按照区财政局项目变更审批程序,认真核实论证变更工程内容,及时报审。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区住建局党组将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完善制度保障,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

二是做到常抓不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到位,务求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全面研究部署年度重点工作,运用好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住建领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39-8313512

电子邮箱lsjsrs9627@163.com

中共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