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政治站位。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会议后,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严格按照区委巡察要求和反馈意见开展整改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严肃对待,全面接受,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深刻反思、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真正把整改落实转化为进一步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实际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反馈意见,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庆涛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动员、部署和推动全局上下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强化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在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共召开4次党组(扩大)会议、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传达学习、分析研究、认真部署、定期调度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局党组严格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逐条逐项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和症结,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印发了《中共临沂市兰山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及整改责任清单,明确了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步骤及具体要求,明确了每个问题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确保巡察整改任务明确、要求明确和责任明确。
(四)强化成果运用。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融入日常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挖问题根源,强化整改联动,切实做到由点到面、由表及里、着眼当前、立足长远,推动整改成果运用最大化、长效化,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0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长期整改3个。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结合落实黄河国家战略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方面。
1.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偏差,推动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韧劲不足。
(1)缺少顶层设计,科学谋划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协调发改、自然资源、规划、环保、行政审批等部门及相关镇,完善各要素保障,高起点做好规划设计。二是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印发《兰山区加快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突破行动,发挥优势、突出特色,优化结构布局,强化科技支撑,提升质量品牌,促进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农产品加工业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动全区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制定《兰山区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对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增强土地经营权流转内生动力、强化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和防范化解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提出具体要求;制定《兰山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在制度上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引导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镇街道、经开区按照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土地流转合同。
(2)农村“三资”管理不够规范,产权制度改革留有尾子。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清廉村居”工作,开展“三资”管理问题整治工作和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扎实推进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制定出台财务支出、合同管理、工程招投标、财务公开等10条操作流程图和操作规程。二是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三是实施村级资金管理非现金结算。依托市清廉村居监管“银农直联”平台和智慧农经线上审批平台,实现村级资金非现金支付。截止目前,兰山区11个镇街、经开区银农直联线上审批系统均已开通使用。四是创新财务公开形式。探索“互联网+”公开模式,依托市阳光村务平台,提升村级事务公开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线上、线下“双公开”。
(3)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2年乡村振兴考核的12大项、59小项指标所涉及的21个区直部门、单位,强化统筹协调推进。二是通过制定兰山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指标标准、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清单、区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工作要点等文件,促进各镇街、经开区各项工作的开展,以具体工作目标和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力争各项工作指标都有大的提高。三是2023年一季度,兰山区在全市乡村振兴“夺旗打榜”工作中进入前三名,被“授红旗”。
(4)人居环境整治不够精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百千工程”推进实施方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二是2023年4月25日,下发《关于深入开展“美丽家园齐动手 干干净净迎五一”活动的通知》,紧紧围绕“三清一改两提升”,聚焦聚力解决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三是自2023年5月份开始,进行了5次现场督导检查,并下发通报2次。
(5)农业品牌优势不明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组织企业参与省市各级的产品推介会,强化品牌宣传力度。鼓励企业利用展会、产销对接会、产品发布会等营销平台大力推介优质产品,不断提高产品品牌美誉度;鼓励企业创建“知名农产品”、“好品山东”、“沂蒙优品”等各类知名品牌,提升品牌优势,从政策上给予支持,推动品牌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二是通过公众号、微信等互联网社交平台,大力宣传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政策,提高民众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识。三是积极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到企业进行指导服务,加强业务及政策的解读。
(6)农药废弃物处置监管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办法》,合理设置回收站点,构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络,较好地为农民就近投放、就近处理提供了便利。二是督导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指导创新方式方法,探索建立与农村生活垃圾并列分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由村级保洁员、管理员等兼任回收员的基层回收体系,进一步方便农民就近投放、就近处理。四是组织各镇农业办,以农药生产、经营者和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人员为主体,累计举办培训12场次、培训人数300人次。
2.统筹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不扎实。
(1)履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职责有缺位,存在“非粮化”问题。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和资金拨付及配套要求,持续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投入。二是对项目区内的水利设施逐一进行检查,并对存在问题的设施进行修复和日常养护。三是对全区高标准农田进行全面检查,并督导整改。
长期整改措施:一是广泛宣传引导,对重点区域定期巡查,确保项目区内经济林种植现象有序清理退出,并坚决杜绝新增基本农田“非粮化”,确保好地种好粮。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高标准农田内“非粮化”问题的监督指导和督导检查工作;镇政府作为高标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高标准农田“非粮化”主体责任单位,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高标准农田“非粮化”清理及巡查落实工作。三是对2022年以后立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严格落实项目区内“非粮化”的要求,将项目区建在基本农田范围内种植粮油作物的地块上。
(2)秸秆收储点建设验收和后续监管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区秸秆收储点情况进行摸排调查,落实存在问题。由于近几年随着秸秆切碎还田项目的实施(每年秸秆切碎还田作业近7万亩)、秸秆青贮等综合利用率提高和取消秸秆打捆补助政策,秸秆打捆量呈逐年下降之势,部分收储点已无秸秆可收集,一些机械因毁损被变卖或停放于异地。二是继续做好现有秸秆收储点的监督工作,督促指导秸秆收储点发挥收储功能。
(3)益农信息社利用率不高、设备闲置。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区益农信息社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二是组织开展益农信息社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三是组织开展益农信息社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对益农信息设备的使用进行业务辅导,进一步提高站点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四是制定出台益农信息社管理制度。印发了《兰山区益农信息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我区益农信息社运行管理。
长期整改措施:对益农信息社站点停业及设备不使用的,收回设备并取消站点,对继续正常使用设备的站点督促持续运营;定期组织开展益农信息社服务人员业务培训。按照《兰山区益农信息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持续规范益农信息社运行管理,促进我区益农信息社持续健康运营。
3.统筹实施“推动建设畜牧强区”存在短板。
(1)病死猪处理存在漏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暂存点严格按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程序,及时转运病死猪,杜绝病死猪随意堆放在地面现象。二是指导督促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对方城镇平和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收集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2)畜禽污染治理还有欠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全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在政策性要求和技术性操作方面,进行统一的部署,使基层具体工作有章可循,并印发《养殖污染防治和环评办理告知书》。二是推行养殖场分级管理制度,对所有规模养殖场建档立卡,实行AA、A、B、C分级管理,对于A及以上养殖场实行常规指导,对B及以下重点指导。三是加强对散养户的技术指导,参照养殖场标准配建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或指导第三方利用还田,降低乡村环境污染。四是对接区自然资源局,对原有的养殖场户利用原有的土地进行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配建,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3)牛羊定点屠宰推进缓慢。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关于加强全省牛羊屠宰加工监督管理推进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鲁牧屠管发〔20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兰山区牛羊集中定点屠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对接兰山街道和南、北道村委,摸清牛羊屠宰总量和屠宰户数量,调研考察符合牛羊集中屠宰点建设条件场所,为推进牛羊集中定点屠宰,实施牛羊肉制品品质检验和动物产品检疫打下基础。
长期整改措施:一是做好牛羊养殖、屠宰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二是加强对牛羊肉品经营户的监管,依法查处无证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牛羊肉品行为,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经营秩序。三是涉及清真牛羊屠宰及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告知家庭作坊式宰杀点从业人员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群众推行集中屠宰,集中管理。四是做好对牛羊屠宰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的规划立项指导。
(4)对畜禽安全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对畜禽生物安全的重视程度,切实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的流调监测力度,对涉疫举报、案件等保持高度敏感,及时跟进做好流调排查。二是切实做好我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完善制定《2023年兰山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各单位部门的协同处置能力,确保全区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维护公共食品安全和社会稳定。三是依法落实动物疫情防控措施,完善制定《2023年兰山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按照全面防疫、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原则,确保在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能够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4.行政执法体系建设、队伍建设不够用力。
(1)执法队伍专业人才欠缺、技术手段有限。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2023年度农业行政执法培训计划,邀请司法局专业人员到单位进行授课辅导,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和宣传教育,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二是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就如何使用执法装备,装备的性能及构造进行培训,普及执法装备知识,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三是在单位现有人员中进行调整,充实相关法律人才到执法队伍中,同时积极向区委编办申请招录专业人才。
(2)罚没物品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罚没物品仓库进行彻底清理,对罚没物品集中进行梳理,把各类物品分类存放保管,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物品台账。二是制定仓库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出入库管理。三是对仓库进行卫生清洁,保持干净整洁。
(3)案件程序存在瑕疵、集体讨论走过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法律法规及制度学习。结合2023年农业综合执法培训计划加强新《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的培训学习,邀请法律专家评议案卷。二是在优化完善案件监督管理制度上下功夫,以流程监控助推权力规范运行。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夯实案件负责人承办人的风险评估排查和化解处置责任,不断提高执法办案的规范化和公信力。
(4)个别案件存在程序错误。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工作中严格按照新的《行政处罚法》执行。二是进行案卷查阅,认真做好案卷的立卷和归档工作,把好每一道行政执法程序关,满足案卷合法、合规。三是结合本年度农业行政执法培训计划重点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业务能力、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法治理念、服务意识、履责能力进一步增强。
(5)案件调查不充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以此案件作为执法作风整顿重点,召开整顿会议。一是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二是严格法制审核,开展案卷评审活动,确保案卷质量。三是结合年度执法培训计划分行业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行政处罚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熟练运用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
5.意识形态责任制和保密安全落实不够到位。
(1)对意识形态重视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要点,并纳入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干部年度述职考核重要内容。二是完善了《兰山区农业农村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2)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二是明确了局党组主体责任,对领导班子分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局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3)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压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兰山区农业农村局保密工作制度》,加强保密文件管理。三是严格办公设备采购管理。
(二)反馈问题: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工作不够有力,作风建设责任压得不实,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压力传导不足。
(1)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还存在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夯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开展正反两方面典型和警示教育,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二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明察暗访、执法执纪力度,持续释放从严从实强烈信号,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三是开展党员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切实解决全系统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
(2)工作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完善《兰山区农业农村局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考勤,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公示,对迟到、旷工次数较多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与评先树优、职称评聘挂钩。二是对巡察组走访发现问题的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纪律作风整顿会议上作了检讨。
2.作风建设不够用力,形式主义仍有发生。
(1)高素质农民培训未发挥实效。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反思招生过程中把关不严的问题,对当前农民学员年龄偏大问题进行整改。二是进一步了解农民生产情况和培训需求,通过跟踪指导,提升培训效果。三是制定学员招生计划,将学员招生简章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宣传,通过老学员推荐、乡镇农业办选拔和学员直接报名,提高农民培训的实效性和示范带动发展能力。
(2)渔业安全检查用力不均,“重检查轻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安全隐患已完成整改。二是水库渔业养殖新增安全警示牌9处,渔船配备救生衣6套。三是举一反三,制定《兰山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明确各相关领导及各科室职责,做到监管责任。
(3)工作作风不严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重复的执法现场照片及时进行改正,加强执法案卷制作培训,经常性的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及时纠正不当行为,提高执法人员案卷文书制作水平。二是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集中研学《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办案程序规范,坚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裁量合理,文书规范。三是结合区委作风整顿活动要求,切实加强全局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不断提升人员的政治素养、党性修养和业务素质。
3.财务管理不规范,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整改措施。
(1)账务处理不规范。如农业农村局2019年12月缺少46号凭证。原扶贫办2020年6月10号凭证付住宿费1120元,发票金额1120元,付款小票为1040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因在电子记账系统凭证录入时工作不细致导致由45号直接跳号至47号的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今后工作中将加强财务人员对财务知识学习,培养良好的财务工作习惯。二是追回报销的费用并上缴国库,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审核报销单据,确保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杜绝在今后的工作中出现此类现象。
(2)付款手续不完善。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制定《兰山区农业农村局财务报销规定》,严格要求落实“三重一大”和会议纪要备案制度等报销规定。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制度,提高财务人员知识水平和业务水平,确保今后不在出现类似情况发生。
(3)固定资产登记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进行补录。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提高财务知识,在新制定的《兰山区农业农村局财务报销规定》中,对确认固定资产的一律填写《固定资产验收领用单》,确保固定资产及时入账,杜绝以后类似情况发生。
(三)反馈问题:在“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有欠缺,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班子自身建设存在差距。
(1)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兰山区农业农村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严格档案管理。从组织形式、学习计划、学习时间、考勤签到、研究交流五个方面,严格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重新进行了规范。二是要求党组成员改进学习方式,聚焦专题开展集体学习,一人开展主旨发言,其他成员补充发言等方式研讨交流,实现有效互动。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审核学习材料内容,确保不出现错误。
(2)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局党组扩大会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责成做出书面检讨。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事项,局党组将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决策,充分讨论,并且做到记录详实。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重大事项及时向区纪委监委派驻组报备,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后执行。
(3)民主生活会开展不严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严格按照规定开好民主生活会。二是提高政治生活的严肃性,高质量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敢于动真碰硬,红脸出汗,让批评带辣味,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4)推动单位合并融合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巡察要求,认真研究当前全局干部队伍现状,加强各个中心、科室人员之间的交流融合,进一步加快单位各项工作的整合。二是逐步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实现工作职能的融合,切实推进全局工作有机整体的形成。三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人员之间的互动交流。
2.机关党建工作存有短板。
(1)党建材料照搬照抄。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基层支部召开会议,传达反馈问题,要求各支部严肃认真对待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课质量,材料必须立足实际,认真撰写,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二是机关党委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压实各支部主体责任,对党员思想汇报、主体教育等材料严格把关,严禁照抄照搬。
(2)支部换届走过场,把关不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二是机关党委做好支部换届各项工作指导,开展支部换届工作指导,指导支部换届工作程序合规。
(3)党内关怀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区委组织部、区委老干部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行干部荣誉退休制度的通知》要求,年底对全年退休人员集中进行组织谈心谈话、举办荣退仪式,体现对退休干部的关心关爱和尊重。已对2022年度13名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并发放纪念品。二是全局统一执行新的考勤制度,各中心不再单独进行考勤。三是按照机关工委规定的时间要求报送困难党员名单,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3.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开展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务工作者开展培训,有针对性的对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工作培训,熟知流程、规范。二是高标准严要求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教育等工作,对每次会议记录、会议材料、学习笔记等,由各支部支委会成员及时检查把关,机关党委不定时进行检查,确保各项记录严格、规范、完善。
(2)民主评议党员到会率偏低。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严肃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再次学习“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保证每次活动开展的参会人数。二是机关党委日常加强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的指导和检查。
(3)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敷衍应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二是机关党委准确把握各支部谈心谈话开展情况,指导各支部做好谈心谈话工作。三是加强日常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的指导和检查,保证思想汇报及对照检查内容符合制度规定。
4.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1)高学历和专业人才匮乏。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度计划招聘大学本科以上综合文字岗位1人,大学本科以上法律岗位1人。二是根据《兰山区干部教育培训班次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充分发挥各种培训资源的效能,认真落实新一轮干部培训,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三是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推荐优秀干部,加大干部横向交流力度,加大机关内部干部交流力度,丰富干部的岗位经历,提升干部的综合能力和水平。
(2)干事创业氛围不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了《兰山区农业农村局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全面提高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充分调动机关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平时考核以每季度深入穿透式考核的方式,将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工作人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
(四)反馈问题: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未压实,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当下改与长久立存在脱节”方面。
1.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高质量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区分管领导、区纪委监委派驻组领导列席指导,会上把互相批评作为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分析原因、厘清责任、找准根源,既对事,又对人。二是提高政治站位。把讲政治体现在巡察整改全过程,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定期进行研究安排。三是建立健全党组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制度,班子成员定期研究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情况。
2.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常态化整改机制。将巡察整改情况列入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等重要内容,加强常态督查,采取谈心谈话、追责问责等有效机制,推动整改责任落地。二是压实整改责任。针对上轮巡察未整改完成问题,进一步排查梳理,列出清单,对账销号。三是自2023年1月13日区农机公司破产清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农机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后,从2023年1月17日起开始兑付拖欠职工权益,截止目前已完成95%以上。
3.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存在整改就事论事、边改边犯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首位,坚决杜绝为了整改而整改。二是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的紧密结合,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目前,已制定完善机关收发文制度,印发了《兰山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公文收发管理办法》,提升了公文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将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起管党治党责任,驰而不息改作风,砥砺前行干实事,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努力推动全区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