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2年6月15日至8月22日对我局开展巡察。2023年2月17日,区委巡察组向区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科技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认真研究区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从讲政治、讲党性、讲纪律的高度,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确保区委巡察问题切实整改到位。成立区科技局黄河流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刘玉存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针对反馈意见,局党组逐条分析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分别于2月20日、2月2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制定整改台账、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重点围绕巡察反馈的8项问题,细化问题台账,明确整改内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各科室按照整改任务分工,持续修改完善整改措施,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3月2日,专门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研究整改措施,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安排整改任务。3月16日,局党组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5人分别围绕反馈问题进行了深刻对照检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达到了明确思路、凝聚共识的效果。
党组书记刘玉存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所有问题的整改,都坚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把关,要求班子成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反馈的事项坚决认同、全部认领、对号入座,认认真真领会要求,仔仔细细剖析原因,带头狠抓整改落实,把整改工作列入《每周工作调度表》,每周调度进展情况,及时跟踪督办,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为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序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注重巡察工作的总结和规章制度的完善,进一步规范决策流程,加强日常管理,堵塞制度漏洞,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动科技工作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奋力争先、走在前列。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长期整改1个。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党组专题学习未进行研讨的问题
党组学习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未结合自身行业职责进行研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从自身职责出发,学深弄懂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升“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关文件精神指导科技工作的重要作用,在推进科技项目、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培育科技人才等方面提高站位、深远谋划、扩宽思路;二是及时跟进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学习,扎实开展理论武装工作。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2021年11月25日,区科技局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就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等内容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中心组所有成员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和所学内容充分开展了研讨交流,此次学习研讨会专门邀请了区委党史学习教育第五巡察组党尚娟同志莅临指导;2022年7月15日,区科技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关文件精神;在巡察反馈问题后,区科技局党组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制定整改台账,并于2023年2月28日在区科技局党组扩大会议上以“第一议题”的方式对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进行学习研讨,结合学习、调研、工作“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要求,进一步强化成果转化,努力将学习调研成效转化为推动全区科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2.吸引和培育科技人才效果不佳的问题。
(1)局党组对科技人才政策宣传不够,鼓励企业培育、吸引科技人才办法不多,全区高质量发展缺乏有效科技人才支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宣传各级各类人才政策。实施精准服务,分类施策,探索多样化多层次宣传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组织或参加临沂人才日、市委“1+N”系列人才新政兰山宣讲会、科技人才大走访、第二十一届国际人才交流大会、2023外国专家齐鲁行等活动12次,通过发布“科技兰山”公众号信息、印发科技政策手册等形式,扩大人才政策宣传覆盖面,积极营造崇尚人才、崇尚创新的社会环境;二是深入开展“百名博士进兰山”活动。与区委组织部联合研究出台《关于开展“百名博士进企业”活动的实施方案》《兰山区“百名博士进企业”活动工作绩效评价办法》等文件。第一期活动引进41名博士与27家企业合作,涵盖木业、医药、物流、食品、机械等多个优势产业领域。兰山区政府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临沂大学2家高校院所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2023年3月,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对第一期博士进行了绩效评价,博士与企业合作申请专利20余项,申报各级各类项目10余项,帮助企业成功申报获批山东省实验室2家。2023年5月15日第二期活动成功举行,以企业需求为出发点,深入调研、广泛征集,精准对接企业技术和人才需求,46名博士与30家企业进行了集中签约,兰山区政府与青岛理工大学(临沂)等3所院校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共建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的合作关系。三是大力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育。进一步拓宽人才引进渠道,组织企业参加各类人才对接交流活动,积极对接人才服务机构,获取有效人才信息,帮助企业“牵线搭桥”,促成企业与人才合作,为各级各类人才工程申报做好储备。成功申报2022年度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1人,国家级海外人才实现历史性突破;成功申报2022年第一批泰山产业领军人才1名,推荐3人次在临沂市2022“创业沂蒙·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中获评优胜奖;鲁南制药张贵民荣获“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并成功入选2022年“沂蒙杰出人才”。2022年引进海外人才29人,2023年第一季度引进海外人才6人。
(2)目前我区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数为18.16名,全市24.86名,比全市研发人数低27%,全区高质量发展缺乏有效科技人才支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指导力度。进一步健全企业科研管理制度体系,详细梳理研发活动管理规范以及相关科技政策,印发《研发(R&D)投入统计工作明白纸》《研究与试验开发(R&D)投入统计指导手册》等宣传指导资料,召开10余场次研发投入培训会,向企业宣讲政策,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并指导企业规范管理研发活动,健全科研管理体制,提升科研管理能力,引导企业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以及一线研发人员培育力度,提高企业研发人员占比;二是开展研发投入攻坚行动。2022年10月以来,兰山区加大研发投入工作力度,制定《兰山区研发投入指标任务攻坚工作方案》,加大对镇街科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召开5场次培训会,压实镇街主体责任,实施“清零工程”,对财务和统计工作机构不健全、研发统计上报不到位的企业安排专人靠上督促指导,规范上报研发数据,确保企业研发人员应统尽统。2022年度,我区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数已提高至30.4名,同比增长67%,实现较大幅度提高,实现了研发投入统计的质量和数量双提升。
3.推动商贸物流转型升级不够有力的问题。
物流研究院项目自2020年项目建设以来,长时间处于停摆状态,在市场化运营机制和专业化管理团队组建方面进展缓慢,直至2022年4月16日才召开第一次理事会会议。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物流研究院运营。物流研究院已于2022年5月完成10人运营团队组建,成立综合管理部、科技服务部、项目管理部等职能部门。机构已于5月正式投入自运营,正围绕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需求,推进产业科技创新相关活动;二是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定期对接物流研究院,掌握研究院工作动态,自2022年5月以来,区科技局积极协助物流研究院开展工作,协助物流研究院理顺工作体制机制,2022年10月,协助物流研究院召开项目论证会议;2023年3月,根据物流研究院年度工作计划,协助研究院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筹划申报省新型研发机构;2023年4月,协助物流研究院筹备“山东省首届商贸物流创新创业大赛”;2023年6月,推荐物流研究院申报省新型研发机构;2023年7月,协助物流研究院召开“山东省首届商贸物流创新创业大赛暨临沂商贸发展报告会”,助力物流研究院进一步发挥对商贸物流产业科技支撑作用。
4.推动企业提高自主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的问题。
(1)技术支撑多以购买或租赁现有专利,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低,科技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后劲不足。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企业自主创新意识。截至2023年4月底,已在银雀山街道、汪沟镇等7个镇街举办重点企业科技创新政策宣讲专题会议,并现场发放《科技工作指南》300余份。通过召开政策宣讲会、申报培训会、一对一指导、落实各项科技政策等方式,引导企业树立科技自立自强意识,指导企业做好研发费用归集、加大研发投入等工作,帮助企业依靠自身研发活动,产生科技成果,申请知识产权,以自主研发的专利作为技术支撑,带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目前,在高企申报的企业中,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基本通过自主研发获得;二是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成长一批、壮大一批”的思路,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建立培育长效机制,提升企业自主科技创新能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当前,全区高新技术企业304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86家,培育科技型企业200余家;三是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作为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优惠政策的一项重要措施,鼓励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自立项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等多种方式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2022年共有172家高新技术企业完成技术合同登记认定,占全部高新技术企业的56.2%,登记技术合同472项,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0.68亿,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3.53亿。2023年,全区已有37家高新技术企业登记技术合同71项,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7360.87万元。
(2)研发投入和研发活动在全市占比偏低。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宣传引导。为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区科技局通过推进研发投入统计工作,详细梳理研发活动管理规范以及相关科技政策,印发《研发(R&D)投入统计工作明白纸》《研究与试验开发(R&D)投入统计指导手册》等宣传指导资料,指导各镇街召开10余场次研发投入培训会,向企业详细讲解科技政策以及研发活动管理规范,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建立健全科研管理体制,提升科研管理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二是实施研发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兰山区研发投入指标任务攻坚工作方案》,指导研发投入工作,明确攻坚路径、时间节点以及责任分工;实施“清零工程”和“增量工程”,全面梳理辖区规上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建立741家重点企业名单,安排专人靠上督促指导,推动企业提高认识、规范填报,确保应统尽统,提高全区研发投入在全市占比。2022年度兰山区研发投入12.2亿元,同比增长2.2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0.93%,增长0.11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达到34.29%,增长18.59个百分点。
5.服务“三农”意识不强,农业科技项目验收不及时的问题。
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不能有效评估,项目带动农业科技创新效果不明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验收项目管理。印发《兰山区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在项目合同到期后6个月内开展项目验收,经申请可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明确项目实施中的年度报告和中期检查制度,项目承担单位需每年报送1次年度报告,项目执行中期开展1次中期检查,确保及时掌握项目执行情况;明确项目终止、验收通过、总结、撤销等标准及措施,确保项目闭环管理;二是加快推进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2022年9月以来,区科技局加快推进区级项目验收工作,于2023年6月组织开展区级项目集中验收工作,完成临沂市清春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的“奶桑栽培及延伸产业链技术研究”项目验收。
6.对科技中介机构监管缺位的问题。
(1)区科技局未制定对科技中介公司的制度性、规范化监管措施,不掌握科技中介公司具体情况。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底数,做好备案工作。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兰山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计划每年对在兰山从事科技服务活动的中介机构进行备案管理,加强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行业行为,做好常态化管理;二是评先树优,提升服务水平。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兰山区2022年度优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评选活动的通知》,全面提升科技中介服务水平,更好发挥中介机构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科技创新发展的积极作用;三是完善机制,强化政策引导。拟定《兰山区技术转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在我区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年度内促成技术交易额超过(含)5000万元且促成技术合同成交额不低于交易额3倍的服务机构进行补助。制定《兰山区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管理规定》,引进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参与、服务区级项目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区级项目管理水平和质量。
(2)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主动邀请特定几家科技中介参与评审、认定和验收,且验收、互评等环节存在以中介机构意见主导区科技局意见的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改进业务工作流程。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和省、市、区申报通知要求,规范各环节流程,有序开展高企申报工作;二是发挥镇街主体作用。压严压实镇街高企审核推荐责任,对辖区内申报企业开展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和现场核查工作,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核实意见表》,要求两人以上签字、工作单位盖章,摆脱对中介机构的过度依赖状态;三是加强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兰山区2022年度优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评选活动的通知》,全面提升科技中介服务水平;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兰山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加强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行业行为。
7.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走形式的问题。
对部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搞纸上评审、验收。企业评审、验收主要核实书面材料,现场核查不够深入全面,对企业是否真正开展研发、知识产权是否体现在产品和服务上、研发人员和技术创新人员是否真正具备资格资质等不做深入了解,导致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被包装成高新技术企业。如山东奥斯丁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壁纸生产销售,申报“数字印刷设备用防尘装置”等多项实用新型专利,实质上原材料、机械等均为外部采购,仅壁纸图案存在个性化设计,并非高新技术企业。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高企申报审核流程。及时通过“科技兰山”微信公众号等向镇街发布省、市申报通知,对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提交的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不定期对申报企业开展抽查走访工作,掌握企业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等情况,从源头避免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被包装成高新技术企业;二是发挥镇街主体作用。压紧压实镇街高企审核推荐责任,各镇街、经开区科技办要做好高企审核推荐及现场核实工作,确保申报企业在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研发场地、研发设备、科技人员占比等与实际情况一致。并如实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核实意见表》,由镇街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签字盖章,经区科技局复审通过后推荐至上级主管部门。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印发科技工作指南(科技型企业)宣传折页、《兰山区科技工作指南》等宣传指导资料,召开镇街动员会,规范企业研发活动及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鼓励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截至2023年4月底,已在银雀山街道、汪沟镇等7个镇街举办重点企业科技创新政策宣讲专题会议,并现场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
(二)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推进科技平台建设缓慢的问题。
区木业研究院项目自2019年提出至今仍停留在理论阶段,没有实质性的进展;省科技厅于2022年6月组织的开展“2022年度黄河流域协同科技创新专项(科技对口支援与东西部协作)项目”申报,由于优质项目培育储备不足,组织发动不充分,导致没有企业申报,未能发挥黄河流域协同科技创新引领作用。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木业研究院建设。截止目前,已完成木业研究院事业单位登记,并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完成银行基本户设立、公章刻制等工作,注资10万元。目前,研究院前期筹建工作已基本完成,待团队入驻正式运营,正在加快推进团队组建工作,已与中国林科院、南京林科院初步达成团队派驻意向;二是托清重点企业清单。全面梳理兰山区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情况,明晰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研发经费补助、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平台建设等创新数据,根据政策争取层级,形成64家、191家、653家等三类重点企业名单,作为重点攻坚对象。结合国家、省、市科技部门通知要求,认真研究,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申请政策,并帮助企业协调争取上级政策支持。
四、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1.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发挥区科技局黄河流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落实好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整改分工要求压实分管领导责任,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情况与问题,召开党组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督促各科室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和要求,按步骤落实到位,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2.加强整改落实。在整改工作中着力破除形式主义,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自查自纠、定期调度等方式,真正把问题查准、查深、摸透、改到位。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协同推进。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党组成员要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局机关办公室、各科室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努力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3.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对照存在的问题全面梳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相关工作流程,用制度约束人员、规范行为,形成各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机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敷衍塞责、推进不力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整改情况将按照区委巡察办的有关要求,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4.强化成果运用。强化巡察整改的引导激励效应,充分用好、用足整改成果,切实把巡察组对我局各项工作的要求,转化为加强和改进全区科技创新工作的强大动力,进一步找准定位、明确目标、务实举措,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强化执行力,全力打造一支守纪律、讲规矩、勇担当、善作为的高素质专业化科技干部队伍,为“首善之区”建设厚植创新动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39-8182360;
邮政信箱: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4号楼兰山区科技局;
电子邮箱lskj8182360@163.com。
中共临沂市兰山区科技局党组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