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日至5月2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人社局进行了巡察。9月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就巡察情况向区人社局进行了反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兰山区人社局共存在3个方面12项35个具体问题,并提出4项意见建议。我们完全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区委巡察组反馈后,区人社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认真学习孙德士书记在听取十五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后的讲话精神,反复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区人社局上下一致认为,区委巡察是对区人社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政治体检”。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对于区人社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干部队伍建设水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局主要负责人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和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真正把认识提上去,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担起来,把巡察整改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和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区人社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部分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人社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工作进度。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进行自我剖析,主动认领了班子建设、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问题,各位班子成员也按照分工开展自查,认领问题。区人社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听取各责任单位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局属各单位也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对涉及本单位的问题主动认领、明确责任。全局上下形成了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
(三)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整改。遵循“问题导向、分类整改、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制定下发了《兰山区人社局党组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确定了整改目标和步骤,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尽早整改到位。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每周进行调度,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及时通报进展情况。确保每个问题都有回应、每个问题都能整改到位。同时,坚持把整改工作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结合起来,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有效推动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四)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取得实效。针对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对现有的制度规范进行梳理完善,把整改的成果用制度固定下来,推动问题解决长效化、常态化。整改期间,我局先后出台了《劳动保障监察重大案件集体会商制度》、《兰山区就业专项资金内控制度》、《关于进一步完善提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失待遇领取资格人员信息月报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修订完善了《兰山区人社局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关于调整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联系点的通知》、《考勤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办法》,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篱笆,把人社各项工作始终置于制度监督之下,强化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及时有效,履行新时代人社工作职责不够充分,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仍有差距。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不深入、不走心,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1)理论学习对人社系统业务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1、完善了学习机制,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系统有关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局党组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和主题党日,汇编印发学习手册,共开展集体学习5次,主题党日学习4次。2、每季度局党组至少开展一次专题部署会,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系统有关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委印发的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列入党组会第一议题4次,切实推动了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2)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1、发挥党组领学促学示范带头作用,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努力增强理论学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2、局党组建立学习、调研、工作“三位一体”机制,班子成员每人确定一个学习专题和对标学习地区,结合人社工作实际确定调研课题,在集体学习研讨时通过主旨发言和研讨交流,分享学习调研成果,局党组认真梳理提炼集体研讨成果,召开专题研讨会议7次、制发相关文件7个,推动学习调研成果向具体工作实践转化。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政治担当不足。
(3)社会保险费征缴担当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1、结合“社保政策你我他”和“政策找人”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社保扩面宣传,结合大数据推送的适合参保人群,做好精准宣传。2、结合“职能下沉”等社保经办服务改革,推进社保业务“就近办”和“掌上办”,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各项社保业务。3、与税务部门对接研究投诉举报类社会保险费欠费追缴工作流程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社保欠费补缴工作效率,提高社保征缴工作群众满意度。
(4)贯彻落实“六稳”“六保”政策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1、进一步放开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纳入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清单限制,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按规定纳入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清单,有效拓宽培训范围、拓展覆盖面。2、用好用活职业技能培训优惠政策,拓宽专项能力培训和项目制培训范围,进一步提高培训针对性,满足劳动者培训精准需求。3、着力抓好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建设,统筹抓好企业职工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完善职工职业技能提升长效机制。
(5)创业培训重形式轻质量。
整改情况:1、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抓好创业培训政策宣传,引导更多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扩大创业培训覆盖面。2、发挥好创业典型人物、创业导师、创业讲师作用,组织更多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提高培训效果。3、完善创业培训内容,按照省市统一安排,统筹推进SYB、IYB、GYB培训,提高培训质量。按照《关于开展免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通知》要求,1月-11月共组织2804名在校大学生参加免费线上创业培训,完成就业目标责任考核任务的127.45%。
(6)社保资金发放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1、完善信息共享比对工作机制,依托省市“静默认证”平台,通过整合人社内部数据和民政部门的殡葬信息、司法部门服刑人员等信息引入多种智能算法,通过数据分析实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2、加强政策宣传,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提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失待遇领取资格人员信息月报实施办法》,进一步提升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规范化水平。3、加强业务核查与内控监督,建立业务审核机制,明确权限责任,杜绝了死亡冒领情况发生。4、加强业务培训,压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人员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水平,杜绝了因业务不熟悉等原因产生死亡冒领现象。
(7)贯彻《劳动法》引领示范作用发挥欠佳。
整改情况:1、严格按《劳动法》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有序规范用工行为,切实发挥人社部门引领示范作用。2、督促劳务合作中心按规定做好代理单位的社保代缴业务。3、督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3、人社职能发挥不充分、不全面,主动作为意识不强。
(8)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不够。
整改情况:1、局党组定期研究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建立了多部门参与的企业用工风险防范平台。2、创新机制建设。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重心下沉和关口前移。3、开展专项行动。每年定期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重点领域专项行动,积极处理重点领域欠薪案件。4、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对企业工资支付、签订劳动合同和超时加班等问题从快查处,第一时间做好劳资纠纷的预防和调处。5、积极开展劳动法律政策培训宣传活动,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争议发生。
(9)劳动监察大队履职履责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1、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印制15000份“致全区用人单位的一封信”宣传彩页,在全区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意识。2、加大主动摸排力度,9月起至年底在全区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摸排发现的欠薪线索及时处理,对欠薪涉及人员多、金额大的用人单位联合属地进行约谈警示。3、成立规范案件办理工作小组,到上级部门学习劳动监察案件办理、案卷制作、归档等经验做法,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4、每月组织执法人员集体学习劳动法律法规、监察条例、监察工作实务,并进行研讨交流。
(10)劳动仲裁院力量薄弱、工作质量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1、加强仲裁院基础设施配备和人员投入,将仲裁庭增至3个,仲裁员增至11人,加大庭前调解力度。2、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服务质量和业务技能,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案件处理攻坚活动,成立内务工作组、调解工作组和庭审工作组,在全局范围内抽调具备一定专业技能的工作人员辅助办案工作。3、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稳定长效的工作机制。做到案件受理后有专人负责登记,确定开庭时间后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庭审结束后,仲裁员及时出具裁决书,经严格审核把关后,通知双方当事人领取裁决书,最后,安排专人负责案卷的整理和归档。
(11)对有关保险缴纳、促进就业奖补政策宣传不到位。
整改情况:1、加大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宣传,认真梳理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并动态更新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加大政策公开、政策解读、政策宣讲、政策落实力度,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适时开展“五进四送”活动。2、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在做好面上宣传的基础上,精心搞好对高校毕业生点对点宣传服务,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为政策惠民传递人社温度。截至目前,落实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19743.67元。3、加强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在普法宣传等重要节点,在人员流动相对集中的地点,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形式,以典型案例、身边工伤事件等为内容,提高工伤保险政策知晓率。4、联动配合,主动出击。借助申请工伤认定时机,登记未参保企业名单,与社保、劳动监察形成合力,切实减少企业不参保情况的发生。
(12)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1、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等原则,科学界定职责,确保审批、监管无漏洞。2、建立健全“横向”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强化工作联动,形成紧密合作、相互协调的工作格局,由区就业人才中心主动与区相关部门、局劳动关系科、区劳动监察大队衔接,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空白期,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和科学监管水平。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为民服务虚功多实功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
1、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够强,放管服改革存在差距。
(13)助力乡村振兴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1、强化服务,深入推进就业扶贫工作。不断巩固人社扶贫成果,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累计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4599个。2、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全面完成省市下达培训任务。统筹农业农村、妇联等部门培训资源,紧贴贫困人员培训需求,针对性对贫困人员开展免费实用技能培训,2022年累计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2207人,超额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
(14)为民服务能力还需提升。
整改情况:1、完善基础服务设施。投资80多万元对服务大厅和餐厅顶棚进行了更换。对6栋农民工公寓房顶做防水,铺装隔热层,起到防水隔热作用,对发霉的部分墙面进行了重新粉刷,对地面塌陷的房间重新做了基础回填夯实,进一步改善了务工人员的入住环境。2、开展了“关爱送零工”系列活动,为入住民工送健康、送文化、送生活用品等。3、积极向入住民工宣传推广《临沂职业培训网络平台》,指导民工通过该平台进行创业培训。4、建设线上零工市场,破解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求职难题,积极推广“帮您找活”微信小程序,服务中心依托全区各镇街道人社所和零工较多的路段及服务中心场内积极宣传推广“帮您找活”微信小程序,发放各类宣传页1万余份。
(15)科室布局不够合理。
整改情况:优化科室布局,把社会保险科办公室调整到一楼,对台阶进行了优化处理,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2、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监督,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存在短板。
(16)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助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1、进一步优化就业困难人员补贴认定经办流程,按照失业登记、就业困难认定、就业认定、缴费申报、社会公示、银行拨付、集中领取的流程,确保申报材料清晰、办理流程清晰,补贴年限准确、补贴金额准确。2、不断完善监督机制,不定期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考勤、补贴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实地核查,动态掌握就业困难人员在岗情况。随机抽取5家企业,对人员考勤、补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对各企业补贴申报中材料不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
(17)对下属单位资金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1、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建立收款明细台账,严格落实票款分离制度,一人收款、一人开具单据。开设单位支付宝账户,收款直接存入单位账户。2、按规定核减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原产值、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进行盘点,重建固定资产明细账,改正累计折旧方法,严格以月为单位进行累计折旧。
(18)重点科室中层长期不轮岗交流。
整改情况:及时对中层干部进行岗位调整,通过反复酝酿、民主推荐、集体研究、任职公示等程序,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交叉轮岗或调整职务,目前,调整岗位的中层干部均已到位。下一步,将及时排查长期担任同一个岗位职务的中层干部,努力打造一支高效廉洁的梯次化人社干部队伍。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差距,廉政教育不到位。
(19)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1、立即完善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分管党建的班子成员分管从严治党工作。2、党组扛起主体责任,既统一部署又抓具体落实,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重大问题、推进重点工作。3、进一步细化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根据区委从严治党任务安排和人社工作年度重点,对2022年主体责任分工及责任清单进行调整,9月份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
(20)日常管理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1、认真落实“严真细实快”工作要求,成立兰山区人社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以“抓作风、促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党员干部“5+5”作风整顿活动,进一步凝聚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精气神。2、加强对局属单位廉政风险点的监督力度,对容易出现作风方面问题的人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开展诫勉谈话2人。3、理顺社保补缴业务流程,明确各方责任。确定社保补缴业务由社保中心受理、调查、核实,出具稽核意见书。对于补缴超过3年的,由社保中心指定专门科室、专门人员将案情移交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指定专人出具《责令整改指令书》。4、进一步提升依法办案水平,严格办案流程,文明规范执法。
(21)警示教育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1、局党组每年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1次廉政警示教育。2、由局机关党委安排各支部每年至少开展1次廉政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3、对系统内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通报到局属科室、单位,用身边事人教育身边人,将2起典型违纪问题在全局进行了通报,局属各单位在全体人员会议上进行全文学习,并对照查摆,举一反三。
4、财务监管存在漏洞,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22)执行公务卡制度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报销制度,严格执行《兰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减少现金使用,坚决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
(23)付款手续不完善。
整改情况:1、对应附未附的维修明细及会议记录,马上补充完善。2、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检查、剖析原因。3、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和责任意识。4、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报销制度,严格执行《兰山区人社局公务采购与支付核准规定》。
(24)对应休未休年假补助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完善了考勤请销假等审批制度,细化请假、休假、调休等审批单分类,在今后统计时做好详细划分及备注,为年休假统计提供详实基础材料。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效果不佳
1、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党的全面领导存在弱化、虚化倾向。
(25)落实民主集中制不规范。
整改情况:1、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2、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局党组成员年龄结构,充实局党组力量。重新调整了领导班子分工,激发班子成员干事创业热情。3、建立会前沟通交流机制,对于党组决议的业务重大事项,做到事先向班子成员沟通交流,确保在充分了解事项的基础上,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
(26)“三重一大”事项制度执行不彻底。
整改情况: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工作报告制度。执行时不做选择、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对该报不报、少报漏报、虚报瞒报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重新印制《业务联席会议记录本》,严格会议流程,对参会股室人员、业务汇报、参会人员发言等做好详细记录。3、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中关于大额度资金使用的规定,定期调度局下属各中心,对应该提交党组会的大额支出定期进行研究。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7)民主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隔靴搔痒”。
整改情况:1、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作为尺子,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严格按照规定开好民主生活会。2、提高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敢于动真碰硬,红脸出汗,坚决避免“自我批评讲情况,互相批评提希望”的好人主义,让批评带辣味、有时效,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把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风气带起来。
(28)组织生活会开展参差不齐,个别党支部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1、由局机关党委牵头,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兰山区机关党支部运行规范》,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十项制度。2、对党性分析材料不合格的党员逐一开展谈话,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重新撰写党性分析材料。
3、党建工作存在短板,党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不到位。
(29)党员组织关系理顺不彻底。
整改情况:1、由局机关党委牵头,对组织关系没有纳入管理的党员进行排查。2、由涉及的支部书记约谈其本人,责令限期将组织关系转接到本人现所在支部。
(30)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1、立即对2020年上半年的党费收缴情况进行自查。2、对党费计算错误的支部,责令立即整改重新按照标准计算。3、对没有足额缴纳的党员,责令限期足额补交。
(31)入党积极分子吸纳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1、提高责任意识,把吸纳入党积极分子同发展党员放在同等重要位置。2、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和吸引力。3、加强教育引导。积极宣传党的性质宗旨、目标任务等,激发党外群众的政治热情,邀请他们参加党的活动,为他们进步创造必要的条件。4、及时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及时把那些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愿意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积极申请入党的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采取有效措施对他们进行培养。
4、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坚持不够,日常监督仍存在不足。
(32)主体责任落实仍有差距。
整改情况:1、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定期进行研究安排。2、高质量召开了2022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组领导列席指导,会上把互相批评作为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分析原因、厘清责任、找准根源,既对事,又对人。3、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问题,实行动态管理、常态跟踪,定期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已专题研究5次,切实推进问题整改。
(33)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1、安排专人查找用工单位所属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托清缴纳社保费人员底数,与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联系,对于兰山区外人员,在招工地区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寻找涉及人员。2、针对个别人员遵守工作纪律不够严格问题,责令其本人做出深刻检查,并进行通报批评。3、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规范专项行动,打造文书样板工程,为案卷整理、文书制作提供标准,已对3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规范整理。建立案卷互评互审制度,定期组织案卷评审,“以评促学,以评促改”。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站位。坚持党组带头,以上率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认真研究部署,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行风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是进一步强化措施。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建立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对照清单逐一销号、逐项落实。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科室),有序组织,强力推进。
三是进一步健全制度。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倒查制度缺陷,扎紧制度笼子,积极探索建立具有人社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成为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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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兰山区人社局党组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