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2日至5月24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9月7日,区委巡察组向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后,民政局党组诚恳接受,全部认领,
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精心组织整改工作,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凝聚思想共识、强化政治自觉,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落实整改责任。民政局党组切实肩负起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和工作台账,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梳理分解细化整改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具体要求,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整改销号,达到了预期成效。
三是务求整改实效。围绕巡察组反馈提出的意见,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讲求实效,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统筹结合,问题整改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分管领域,对各自认领的问题进行认真讨论研究,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建章立制,形成常态效应,同时主动接受各级党组织及干部群众监督,切实把整改作为改进工作的过程,发挥工作实效。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仍有差距”方面问题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不深入”问题。
问题1:政治理论学习浅表化,入脑入心不够,纸面学习、形式学习多,往心里走、实里走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组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定期组织交流研讨,认真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注重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党组分别于5月26日、7月22日、11月25日进行了三次研讨,党组理论中心组每月进行系统学习,11月25日党组理论中心组对党的二十大进行了专题学习。各党支部把理论学习作为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安排专门时间开展学习,10月16日,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和党小组会议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并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学习心得交流。党组会会议记录明确了专人记录,确保了记录全面、准确、详实。6月10日、7月21日组织开展了两次理论知识测试,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
问题2:理论学习滞后。
整改情况: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党支部于2022年9月27日,局机关党支部于2022年10月16日召开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对自己的思想、认识、学习、工作等各方面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理论学习方面存在的不足。
问题3: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结合民政局实际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修订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严格落实。2022年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推进党史学习教育,2022年10月16日,党组书记为全体党员讲沂蒙精神专题党课。扎实开展“学悟见创”活动,利用主题党日,党员学思想、谈感受、表决心,切实推动各项学习活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全面自查各类学习简报,规范办公办会制度。
2.关于“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偏差,推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
问题1:贯彻落实上级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有差距,执法保障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加强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12月7日召开党组会,研究法治宣传工作,明确有考试资格的人员考取行政执法证。2022年7月,联合教体局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36家。
问题2:对社会组织监管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提高年报率。2022年3月启动社会组织年报工作,印发《兰山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区管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报工作的通知》(临兰民函〔2022〕3号),集中两个星期时间对全区所有社会组织进行电话通知,告知其年报时间、方式。按照通知要求“所有2021年6月30日前登记的社会组织均需参加年报”(2021年6月30日以后登记的参加下一年度年报),2022年应参加年报社会组织879家,实际参加年报社会组织709家,年报率达80%。二是加强执法力度。2022年4月我局制定《关于开展社会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区20家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检查。我局特聘请第三方机构对20家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检查,其中我局现场抽查10家社会组织。三是加大对“僵尸社会组织”清理力度。积极向区委组织部汇报,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按区民政局统筹协调、各业务主管单位具体推进、各镇街道(经开区)配合的方式,统筹推进僵尸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针对66家僵尸社会组织,逐一通知各社会组织负责人,告知其社会组织监管相关要求,加强与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的对接,按照实际情况分类处置,逐一要求整改。于8月初召开全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会议,既是综合监管工作推进会议也是业务培训会议,会上逐一发放各业务主管单位名下管理的社会组织名单及“僵尸社会组织”名单,形成整治合力。2021年底确定的66家僵尸社会组织中引导正常运营29家,11家正在走注销程序,3家已注销,23家纳入异常名录。
问题3:推进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继续全面推进全区婚俗改革,建设服务阵地、打造婚事新办平台,加大推行喜事新办简办力度。一是倡树喜事新办简办文明新风尚。开展“栽好婚俗文明树,绽放婚姻幸福花”、“为爱而来结连理,喜事简办树新风”和“首善结良缘 文明新风尚”集体颁证仪式,并组织在婚姻登记大厅为新人播放《倡导移风易俗》短片、发放《喜事新办倡议书》、填写《兰山区新人参加集体婚礼意向调查问卷》、签名墙签字等环节,倡导勤俭节约和环保理念,以实际行动践行节俭、文明、时尚的喜事新风,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享共建的新时代家庭文明新风尚;二是召开兰山区婚俗改革工作推进会议,对工作措施中的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量化;三是成立婚俗改革推进督导组。到银雀山街道、义堂镇、半程镇督导婚俗改革推进工作。详细了解各地婚俗改革进展情况,认真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交流进展情况,形成了试点先行、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良好态势。
问题4:殡葬服务管理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镇街道需求项目建设搬迁村社区、计划新建公墓选址等信息进行摸底,同时积极向区政府申请将制作公益性公墓规划纳入2023年预算,申请30万元预算用于编制全区公益性公墓专项规划。二是积极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办理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审批手续,推动将公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三是加强制度保障,11月10日,经局党组研究同意,下发《兰山区民政局关于部署开展2022年公益性公墓年检进一步提高公墓“建管用”水平的通知》,成立公益性公墓年检4个工作组,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看台账资料等方式,对全区公益性公墓进行年度检查。12月6日,出台《兰山区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公墓管理使用,提高“建管用”水平。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用心用力不足,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树得不牢,纪律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到位”方面问题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问题1、主体责任扛得不牢,“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2022年8月26日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2022年召开三次党组会议研究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成员会议记录完整详细,9月13日出台了《中共兰山区民政局党组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问题2:警示教育开展不到位,日常监督管理乏力,“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没有形成常态。
整改情况:2022年10月16日,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作风整顿动员大会,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及警示教育。2022年11月10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对纪委通报进行传达,11月25日局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2019年以来受党纪、行政处分和拘役的党员进行通报,对相关处分文件及处理情况进行宣读,警示党员遵纪守法,引以为戒,鼓励创先争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相关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问题1: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工作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制定《兰山区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提升资助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临兰民〔2022〕92号),明确了资金申请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对2020年资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补齐有关照片和自查报告等资料,同时对2021年资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整理资金使用自评报告、发票、项目照片等资料。
问题2: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改善公务卡覆盖率过低现象,2022年6月6日,局办公室和财务人员协调开户银行,为符合条件的10名职工办理了公务卡。二是加强学习,2022年10月16日,开展5+5纪律作风整顿会议后,财务科人员组织学习了区财政局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督促我局干部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卡报销程序。
问题3: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财务人员将未入账资产12.18万元于2022年1月补充记账。2022年9月9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落实会议时强调,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资产入账、处置、报废等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和局党组要求执行。对2021年获得“十佳”“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20个村社区购置的电脑、打印机办理了《资产移交清单》,同时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学习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问题4:文风不实,机关公文管理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按照《兰山区民政局机关规范管理手册》,细分各类发文,防止文头、文号混用。建立发文登记台账,规范党组文件,将党组发文和行政发文分文件夹储存,对拟发文件在预审中调整格式、修改字体、修正言辞,再经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后统一印发。2022年以来,共印发党组文件13个,民政局文件92个。
3.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树得不牢,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仍有欠缺”问题
问题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明显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经请示市民政局,临沂市主城区由市民政局统一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市民政局已提请临沂市人民政府拟于2023年编制临沂市城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沂河新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二是引入社会力量建设养老床位,已新增护理型床位1620张,其中临沂城投颐养院1020张、临沂凯旋智慧健康养老中心460张、临沂市医养院260张(先期开放90张)及临沂易康养老服务中心50张。三是投入财政资金10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临沂凯旋养老服务中心、临沂优居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为全区符合条件的547名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养老服务。四是推进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工作,通过清查整治专班“一周一调度、两周一通报”。截至目前,18个新建小区未达到每百户20平米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要求,占全区新建小区的23%,下一步将积极督促属地街道和开发企业达到配建要求。五是根据临沂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结果,我区共11家日间照料中心评定1星级以上,拨付奖补资金19.8万元。利用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奖补资金,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内设的老年食堂拨付开办补助305万元,安装电梯补助31.4万元,帮助日间照料中心纾困解难。
问题2:公益性公墓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9月26日,向各镇街下发《关于报送公益性公墓规划有关材料的函》,要求各镇街道、经开区根据近几年人口死亡率,合理预测到2035年人口总规模、死亡人口规模以及镇级、村级公墓用地需求,综合考虑省市区重点项目占地工程迁坟需要、散葬墓迁移等因素,规划新建公益性公墓。积极向区政府申请将制作公益性公墓规划纳入2023年预算,申请30万元预算用于编制全区公益性公墓专项规划。二是义堂镇在韦巷村骨灰堂内流转400个格位作为镇级公益性骨灰堂使用。9月30日,向未完成任务的兰山街道、方城镇、柳青街道、枣园镇下发工作提醒函,进一步督促在整改要求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柳青街道计划新增1500个墓穴,目前已完成设计、招标手续,即将与施工方签订合同。其他镇街道经测算,现有墓穴基本满足安葬需要。
问题3: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走访调研活动情况。自2022年9月起,区民政局结合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制定了《提升群众满意度“大宣传、大培训、大走访”工作活动方案》,组织镇村两级开展民政政策大宣传、基层经办人员社会救助政策大培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孤困儿童遍访等活动,广泛征求困难群众意见建议。区民政局成立7个困难群众帮扶满意度提升工作包保督导组,通过进村入户、遍访困难群体,深入宣传民政最新政策,走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困儿童等困难群众700余户。二是调查问卷制作情况。2022年12月设定“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实施效果情况调查问卷”。三是调查数据抽取情况。按照镇街道(经开区)现有城乡低保户数10%的比例进行抽样调查,同时各镇街道(经开区)再抽样调查100名普通群众,综合测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实施效果情况”,该项工作已完成,民政局及各镇街道(经开区)将根据测评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
4、关于“财务管理存在短板,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问题1:执行《会计法》不到位,内控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兰山区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对不同岗位的财务人员职责内容进行明确划分,出纳兼报账员不再负责记账工作,会计不再负责收支业务。二是在工行开立账号1610010209200095648、户名为“临沂市兰山区民政局工会委员会”的专用账户,按照财政部新工会会计制度设置了账套,对工会经费实行专人、专账独立核算。
问题2:账务处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做好报销发票签字、附件等内容,严把报销关。梳理了本年度所有的原始凭证,签字不完整、附件不齐全的进行了补充完善;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水平;2022年10月16日,开展5+5纪律作风整顿会议后,财务科人员组织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
问题3:存在年终突击花钱现象。
整改情况:业务科室和财务人员协同配合,根据项目进展、预算执行情况,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同时严格预付款项支付程序,要求所有项目的预付款需有明确的合同约定和合理的支付时间。
问题4:预决算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预算项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预算数348.2万元,执行数6.25万元,该项资金含临沂市兰山区安康老年养护院省级一次性建设补助327.6万元,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民[2016]100号)要求,该项目未按期投入使用,不再拨付剩余建设补助,区财政已统筹使用。二是预算项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预算数296万元,2021年结余资金122.12万元,区财政已统筹使用。三是预算项目(福彩公益金资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资金预算数209万元,结余资金区财政已统筹使用。四是预算项目(养老服务项目、社会组织评审等民政综合事务资金)35万元,其中包含养老服务体系评审费20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2022年受疫情影响,区财政资金紧张,部分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已协调区财政局,减少2023年养老资金预算,提高执行率。
(三)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严格,机关党建工作标准不高”方面问题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彻底”问题。
问题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决策程序存在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均经上报纪委派驻组审批,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后执行;二是落实局长末位发言制度,规范会议记录;三是2022年9月区慈善总会已与区民政局完成财务、工作交接工作,区慈善总会工作事项、资金使用由其会长办公会决定。
问题2:会议记录不规范,存在会议记录“服务”财务报销需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兰山区民政局机关规范管理手册》,规范党组会议程序,议题相关材料附在会议记录中,做到记录准确、完整、详实,并整理存档。党组成员会议记录做到内容详实,记录规范,保存完好。二是2022年9月区慈善总会与区民政局完成财务、工作交接工作,区慈善总会工作事项、资金使用由其会长办公会决定。
问题3:党组工作条例执行不够到位,领导核心作用未能凸显。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组会议,在召开党组会议中,党组成员要对决策事项进行认真仔细研究,做到事项清、研究细、决策准。二是聚焦新时代民政工作新要求,践行“首善先锋、大爱民政”兰山民政价值观,强化攻坚克难的担当意识,实行年度重点工作项目销号制,明确责任和目标任务,推进民政各领域工作争先创优。三是9月底至10月初在全局范围内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党员思想动态,以党建工作推动业务工作,激发党员干部争先创优、奋发向上的精气神。
2.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
问题1:党建主体责任落而不实。
整改情况::2022年10月19日已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任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时规范党组成员个人会议记录。自2022年1月开始,局党组所有议题均提前报党组书记同意后,办公室制定议程表,按照议程表中内容开会研讨。
问题2:发展党员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格。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重新梳理预备党员档案材料。2022年11月10日对档案填写错误的地方进行更正,未盖章、签名及落款的地方已进行完善。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问题1:民主生活会材料保管不善。
整改情况:加强档案材料的保管,制定专人负责档案文件的整理、归档、保管工作,严格落实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做好文件资料的归档保管工作。
问题2:“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2022年10月19日召开党总支工作会议,强调各支部委员应加强对党内法规政策的学习,吃透吃准“三会一课”等制度,规范记录组织生活,对组织生活记录本中每一项内容都认真如实记录。2022年11月25日召开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每个记录本专人记录,防止今后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问题3: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党支部于2022年9月27日、局机关党支部于2022年10月16日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严把党员党性分析材料关,确保材料内容真实。同时明确专人规范记录组织生活会,不遗漏会上的流程,按实际情况记录。
(四)关于“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整改成效不明显”方面问题
1.关于“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不重视,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抓整改做表面文章、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组反馈的12个问题,于9月9日召开党组会,对反馈的问题进行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使责任更加明晰、措施更加具体。10月19日召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2月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二是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严格规范党组成员和记录人的记录标准。
2.关于“整改成效不明显,建章立制不够,存在整改就事论事、边改边犯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领导班子分工,重新明确了班子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持续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确保第一议题学深学透、研讨交流,双管齐下。二是召开党员大会及支部活动时,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纪检委员联合对会议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对上交的材料严格把关。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民政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区纪委监委的领导下,运用好执纪监督的“四种形态”,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定不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民政事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学悟见创,坚定政治信仰,牢记初心使命,在强化理论武装、推进建章立制、办好为民实事等方面持续发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重点加强社会救助、殡葬管理、残疾人补贴发放、社会组织监管和养老服务管理等领域监管,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三)坚定不移强化民政队伍规范化建设。涵养民政为民爱民情怀,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干劲。加大对党员干部培训力度,做到脑中有理想、心中有人民、肩上有责任,树立“标杆”意识,在改革创新、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毫不松懈抓好疫情常态防控、安全生产、民生保障工作。
(四)坚定不移以整改成效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自觉把民政工作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在更多领域更深层次改革创新、探索实践,特别是在救助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未成年人保护、基层社区治理、殡葬和婚俗改革等方面,促进民政事业创新发展。以更高效能的基层治理、更高品质的社会服务,显著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民生政策的系统性、平衡性、可持续性,发挥好民政工作“减压阀”“稳定器”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39—8198309;
邮政信箱: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区委大院11号楼1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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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沂市兰山区民政局党组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