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 首页 > 工作动态 > 巡视巡察 > 正文

“97号”汽油背后的猫腻

来源:兰山区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01-18

“村里是什么车能加97号的汽油?”兰山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闫俊清在巡察某村党支部期间,无意中翻看到其中一本凭证,里面赫然附着97号汽油的加油发票,后面还不止一张。“小张,把所有加97号汽油的凭证全部统计出来,让我们看看,这个村配的是什么公车能加97号汽油去办公!”

统计发现,2009年12月,该村购买了一辆东风御轩牌公车,2011年1月至2013年8月期间,共报销加油费用79049元,其中97号油费报销了10851元,在所有的加油收据中,出现了同一天时间加油2次、3次甚至5次的情况,有的单笔加油金额在500元以上。

“这里面肯定有问题!小张,你和4S店核实下,看看这个型号的汽车一次能加多少汽油?”闫俊清肯定的说。

经核实,该车油箱容量为58升,按照当时97号汽油的价格,加满一箱油不会超过500元,但根据村里报销的凭证,单笔加油金额超过500元的有29次,甚至出现了一天中累计加油四次,费用合计3000元的情况,这并不高明的手法,没有逃出巡察组工作人员的“火眼金睛”。

巡察组工作人员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谈话,面对铁证,该村党支部原书记洪某默默地低下了头。

“我和村主任有时开自己的车到镇上办公事,所以就利用报销公车油费的机会报销了私车加油的费用,其中有3000元是在加油站办的加油卡,为避免被发现,我让加油站拆分发票后再进行报销,本以为天衣无缝,没想到巡察组工作这么细致,我真是糊涂,大错特错……”经过核实,在该村报销的单据中,有44264元是私车加油的费用。

“巡察工作讲究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要敢于质疑、善于发现,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多进行正面和侧面、纵向和横向的比较,才能发现各种‘猫腻’,让巡察‘利剑’更显锋芒,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闫俊清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