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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兰山区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2-03-18

根据市委、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6日至6月11日,兰山区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对我局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30日,兰山区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兰山区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切中要害、一针见血,符合我局工作实际,是对兰山公安工作的一次“把脉会诊”,也是对兰山公安队伍的一次“磨砻淬砺”。对于反馈指出的问题,我局党委坚持从深处剖析原因,从高处布局整改,从实处推进落实,以最大决心、最严标准、最强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以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效果践行“两个维护”。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讲政治的高度全面认识巡察整改工作,不断强化公安姓党的政治属性,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先后召开党委会议6次、专题会议3次,研究部署、加快推进巡察整改工作。2021年8月2日,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室队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后期又对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9月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委员结合各自分工,主动认领问题,逐人查摆自身不足,深挖问题根源,作出整改承诺。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2021年8月6日,我局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分解部署会议,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责任进行分解,划定“责任田”,明确“责任人”,对问题整改实施台账式管理,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整改责任链条。8月12日,召开党委会对巡察整改方案进行了研究审议。9月22日、29日,又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各责任单位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对巡察整改工作再“打紧板、上紧弦”。10月27日,召开党委会对巡察整改报告进行了研究审议。

(三)着眼整改长效,强化协同联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紧盯重点环节、关键岗位,不断推动整改措施落实落细,做到用制度思维和制度方式补短板、堵漏洞、破难题、固根本。同时,充分发挥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技术员”和“质检员”作用,对照巡察任务清单,深入调动整改工作的“最小因子”,全力以赴推动巡察整改任务完成。对其中难以解决的问题,积极开展相关法律规章政策的学习,对上做好汇报对接协调,始终做到以“最严标准”验收,以“最大功率”推动。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不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乏力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认真、不深入。

(1)关于“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自查。结合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党委领导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21年1月9日,制发《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分局党委书记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是理论学习第一责任人,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成员是直接责任人。同时,结合区委宣传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理论武装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我局从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任务落实、成果转化和中央重点理论读物学习使用等5个方面,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二是同步部署推进。6月3日,我局下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日常考核办法》,将党建制度执行与任务落实情况纳入2021年度分局综合评价,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同部署、同推进。8月6日,市局发文对我局党建工作提出通报表扬。

(2)关于分局党委对推动党员学习重视不够,部署指导不力,部分支部未完成学习任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重点学习。2021年3月22日,我局制定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配档表》,新增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冠疫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在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等内容,并在5月28日、9月30日第六次和第十一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时,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训词精神及全国公安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的文件进行讲解、传达、学习,确保了学习质效。二是制定责任清单。7月3日,我局制定了《2021年度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任务内容及完成时限,做到集中学习有台账、有签到,缺席人员有补课,并做好相关记录。8月10日起,我局抽调专人组成考核专班,对全局所有党支部开展了为期三天的半年党建工作调研考核,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下步工作方向。三是立即进行整改。对于巡察指出的未完成学习任务的部分支部,分局提出严肃批评,责令进行补学,并要求将整改补学情况书面报告分局,目前,相关支部已完成整改。对在干部网络学习中未完成学时的人员,分局责令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帮助其端正学习态度。同时,安排政工监督室做好提醒工作,在每个专题学习时间超过2/3后,即对全局学习完成情况进行梳理,并在微信群内进行通报,确保圆满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目前,我局已全部按时完成2021年“灯塔-党建在线”党史学习培训、全国“两会”精神解读等四项学习任务,人均学习时间超过100个学时。

2.关于在传统媒体宣传方面,知识结构更新还不够快,思想观念相对滞后难以达到与时俱进的宣传工作的标准和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新闻宣传业务培训。2021年3月26日,我局邀请临沂报业集团记者朱武涛,就涉警舆情引导、新闻写作、公安新媒体建设运维、新闻摄影等内容进行授课,提升各警种部门的新闻宣传业务水平。二是做好“大宣传创平安”工作。7月13日,我局开通了“考棚1号片场”视频号,至今已推出原创视频70个,浏览量达420余万人次,21万余人进行了转发;8月16日,上线“兰山公安反诈宣传工场”微信小程序,依托微信APP,开设“蓝莓图库”“反诈视频”“案例揭秘”等13个栏目,涵盖反诈视频、案例、图片、有奖答题互动、线下反诈讲堂等,并向社会开放实时浏览、共享服务,成为广大民警辅警、反诈宣传员和社会各界群众开展反诈宣传、学习反诈知识的素材库和补给站。三是从实效出发做好新媒体宣传工作。7月1日,我局融媒体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根据网民收看体验和阅读习惯,创作出一系列不同特色、针对不同群体的新媒体宣传作品。在社会宣传影响力方面,先后邀请戴玉强、王刚、张铁林、郭晓东、句号等10余位国内公众人物为我局反诈宣传代言;在分局内部,挖掘培养了很多有特色、接地气的兰山公安民警辅警网红;在对外合作联动方面,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既邀请了知名度较高的“名人”合拍,又积极联系热心市民参与,还与临商银行等单位开展合作,打造出许多“爆款”作品;在宣传形式方面,坚持不断创新、用心创作,既有民警小课堂、反诈小剧场等普法栏目,又有现身说法、案例回顾解析、现场处警实拍等各种真实案例警示,以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满足了不同受众需求,提高了群众反诈意识。同时,我局成立反电诈宣传微信群,每日布置宣传任务,由社区民警在社区网格群进行多维度全方位转发投放,提高社会各界的关注度和点击量,达到“刷屏”效果。

3.推进执法办案工作不力,不作为、缓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

(1)关于存在有案不立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日常执法监督机制。我局责成法制大队,每日两次对办案单位警情分流、受立案情况进行网上巡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在警情分析会上通报巡查结果,对未及时整改的进行电话调度,做好跟踪督促。二是健全完善受立案工作规定。制发分局《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受案立案工作规定(暂行)》,为规范受立案提供制度支撑。

2关于存在立案不查,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梳理,分类施策。组织法制大队对各办案单位受案不立、立案未结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督促各办案单位及时做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决定,同时认真分析立案后侦查缓慢原因,进行归类处置。对刑事案件立案后无破案线索以及已经穷尽工作措施仍不能结案的其他案件,及时进行整理归档,集中统一规范管理;对需要继续加大侦办力度的案件,及时落实侦办措施,一旦发现新的线索、获取新的证据材料,立即组织继续办理。二是坚持结果导向,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警情分流、受立案等执法源头和各项执法制度执行落实的监督,对发现的执法问题坚持日清、周报、月结,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对排查出的个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抓早抓小,防止苗头性问题演化成倾向性问题;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加强执法管理层面原因分析,研究解决办法,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和有效做法,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固化执法成效。

3关于刑事案件久侦未破、久拖未结现象还大量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组织开展执法“双清”专项行动。印发执法“双清”专项行动方案,2021年9月22日,分局组织召开执法“双清”专项行动推进会,9月23日至24日,法制大队分组深入各大队、派出所,在基层所队现场办公,帮助办案单位逐条梳理积案,对疑难复杂、久拖未结的案件逐起分析指导,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多措并举,积极侦查,破案挽损。严格落实案件主办人负责制度,要求办案人员及时调查取证,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加快办案进度,查清案件事实,力争将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失职渎职行为,依规严肃处理。三是完善积案清理制度,严防边清边形成积案。在做好警情、积案清理的同时,制发分局《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受案立案工作规定(暂行)》,建立了日巡查、周通报、季度清理机制,严格落实新增警情24小时内清零、新增案件依法依规办理等各项要求。

4.对案件质量重视不够,办案不规范情况频发

(1)关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比率较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证据收集。进一步明确首接责任制,制发分局《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受案立案工作规定(暂行)》,夯实接处警民警的证据收集保护责任,加强对重要线索的提取和保存,防止证据灭失。二是聚焦能力提升。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民警执法办案业务能力,确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执法办案。依托日通报、周研判、月总结工作机制,结合当前多发案件的法条规定、取证要点、注意事项及执法薄弱环节,有针对地重点讲解,组织开展执法办案直播式培训20余次。三是聚焦监督审核。建立健全专兼职法制员制度,前置案件监督审核关,进一步加强案件监督审核。2021年9月10日,制发分局《法制员管理办法》《法制员例会制度》,10月14日召开法制员聘任暨培训会议,邀请市复议办工作人员、检察院公诉科工作人员,就办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相关难点进行讲解,以点带面,有效提升了队伍专业素质。

(2)关于执法不够严谨,办案不规范,办案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业务规程。2021年9月份以来,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侵财类案件侦办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强奸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法医损伤鉴定委托程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账户查询、冻结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案件管理、案件审核、期限监督等方面的工作规定,为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制度支持。二是提高业务能力。常态化组织教育培训,先后组织收听收看业务培训讲堂5场,举办分局法律知识专项培训20次,并积极参加全市公安机关业务警种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民警业务能力。

3关于办案质量意识不强、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侦查人员办案质量意识不强,责任心不强导致案件久拖未决问题,我局督促办案单位对未结案件全面开展了梳理排查,加大案件侦办和追逃力度,集中开展专项化解,力争早日实现案结事了。二是分局定期与检法部门召开联席座谈会,积极落实内部会商机制,做到常态化开展、长效化落实。整改期间,组织检法部门召开联席座谈会15次,组织开展疑难案件会商60余次、信访投诉案件评查9次、线索核查报告评查40余次。

5.关于对取保候审执行不规范、督促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督导,专项整治。结合巡察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迅速整改,结合市局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取保候审保证金应退未退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我局组织开展了取保候审未结案件及保证金清理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建章立制,长效坚持。针对取保候审执行不规范、保证金超期未退还等问题,结合市局下发的《临沂市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规定》,从取保候审措施适用、取保候审措施解除、保证金收取与管理、保证金退还与没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方面,严格规范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与检法机关就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衔接、保证金的收取与执行召开联席会议,明确检察院、法院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时间以及工作流程,消除因公检法三机关沟通衔接不畅造成的保证金积存问题,确保严格规范适用取保候审措施,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建立法制民警、法制员双重跟踪监督机制,每季度梳理取保候审超期未结案件及应退未退保证金,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取保候审措施真正执行到位。

6.警务室建设不规范

1)关于未按照警务室的职能、标识进行建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10月8日,我局下发通知,要求警务室门口必须悬挂统一样式标牌,公布民警、辅警姓名、联系方式和在警务室办公时间。

2关于警务室数量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10月6日至7日,我局责成治安大队对全区警务室及社区民警的设置配备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对警务室名称、详细地址及社区民警的具体信息做好登记。按照省厅、市局要求,10月8日,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警务室设置运行的通知》,要求各派出所根据辖区治安状况、实有人口数量、社区规模、服务半径、警力情况等,合理设置警务区和警务室。目前,结合各所辖区实际及警力状况,全局共划分警务区50个、设置警务室42个。

3关于警力配备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按照市局提出的城区警务室至少配备1名专职社区民警的要求,全局28个城区警务室的专职社区民警已全部配备到位。

7.关于防病毒、蠕虫软件及硬件设施落后,病毒库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更新杀毒软件,实时更新病毒库。每月更新杀毒软件以及病毒库,确保所有新入网的计算机均能下载最新版的杀毒软件,对于已经下载杀毒软件的计算机,设置杀毒软件自动更新功能,确保杀毒软件病毒库都是最新版本。二是更换防病毒、蠕虫的件设备,升级防火墙。2021年7月份,对分局网络安全防护功能进行了提升,更换了防病毒、蠕虫服务器,升级了防火墙功能,提高了计算机设备的安全性能,保障了全局计算机的防病毒能力。

(二)为民服务不够主动,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不力

1.关于基层公安干警履职尽责不足,民本意识不强对民生警务工作重视程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各基层单位分别明确了民生警务工作的责任领导和责任民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提高重视程度。二是加强研判分析。从诉求渠道、诉求分类、变化趋势、周期规律、地域分布等不同角度,对民生警务工作进行量化分析,深挖难点、热点、堵点、痛点问题,于2021年7月3日形成《2021年兰山公安分局12345政务服务热线诉求事项分析报告》,着力解决群众诉求高位运行问题。三是完善长效机制。7月9日,我局制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民生警务平台办理考核体系,切实提升办理质量和服务效率。8月10日,制发《12345热线焦点诉求领域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四是探索联动机制。在安排人员做好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派单响应工作,确保响应率100%的基础上,紧盯群众诉求事项,注重源头化解,尽量减少重复诉求问题的发生,努力实现由“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的转变。

2.关于信访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信息化手段推动信访工作。为促进群众诉求公开、公正、公平解决,我局研发公安信访管理平台,实现了信访事项办理全程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目前录入率达到100%。二是全力开展信访案件化解。依托分局警情分析会,结合当前公安信访形势,做好研判分析,提高全警对化解信访案件的重视程度。突出领导接访,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做到“能接尽接”。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局领导定期批阅群众来信。2021年9月30日,我局制发《信访工作考核制度》,从信访积案化解、管理平台使用、信访案件评查等方面,对信访工作开展考核,使考核成绩与综合评价成绩相挂钩。三是加强正面引导。依托“兰山公安”微信公众号,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从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明确信访流程以及违法缠访闹访责任追究等方面,引导群众依法依规上访。目前已发布相关文章、短视频15篇。

3.关于婚丧喜庆事宜不严肃、不规范,出现违规办理收费、礼品礼金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申报备规范,明确报备流程。2021年9月22日,我局制发《关于进一步重申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及相关纪律规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婚丧喜庆事宜事前事后双报备的制度,并利用警情分析会,组织全局民警进行了学习。二是聚焦廉政风险点,细化报备程序。在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过程中,严格把关车辆使用、办理规模及范围等相关内容,进一步加固预防廉政风险的“篱笆”。三是做好事前警示,做严事后审核。按照“事前有警示”的工作思路,责成机关纪委在民警事前报备时,即做好提醒警示,并做好事后跟踪,严禁大操大办。

4.关于固定资产报废无国资部门批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市财政局《临沂市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及分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符合财政审批权限的国有资产,严格按照程序处置。对分局现有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做好与财政固定资产系统的对接,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对巡察指出“固定资产报废无国资部门批复”的问题,按照《临沂市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对车辆和单项价值1万元以上资产报废需报国资部门批复,我局对单项价值1万元以下资产报废,均按照内部审批手续执行。

5.财务管理不规范

(1)关于无审批支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我局已责成相关责任人出具了书面说明及购置明细。按照《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财务管理规定》、《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内控制度》规定要求,我局进一步完善审批流程,对不合规、超标准、未审批、报销单据不全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

(2)关于大额支出无明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指出问题,我局已责成相关责任人出具了书面说明及购置明细,下一步将结合业务大练兵活动,巩固学习成果,提升财务审核精准度,确保每一个科目、每一笔支出、每一张单据都严格办理、责任到人,严肃财经纪律。

(3)关于工会费收缴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于巡察指出问题,我局立即整改,已在2021年5月份民警工资、老干部住房补贴中予以扣除上交。对于期间调出的人员,通知到个人并由所在单位进行扣除或缴纳财政往来账户。9月10日,我局召开党委会,听取并研究通过了工会关于辅警加入工会组织及相关情况的汇报。目前我局1468名辅警已全部加入市工会,并纳入分局工会统一管理。

(三)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强

1.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违规决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会前准备。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委员会会议制度》中会议程序要求,坚持会前将议题材料呈送党委委员,做到预先思考、充分酝酿。二是全面征求意见。对因故未能参会的,会后及时通报会议情况,征求意见建议,确保将民主集中制和党委会议各项基本原则落实落细。三是严守原则底线。对重要事项,坚持审慎严格,做到确定议题、会前酝酿、会议讨论、党委决议,每一步都将民主集中制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参会人数达不到集体研究决策标准等问题发生。

2.关于对述责述廉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相关规定列入党员日常学习内容,深化党员民警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前,我局已组织全体党员民警完成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的学习,今后将逐步完成《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等内容的学习。下一步,我局将及时组织党委委员围绕履行职责、抓实党建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对上一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并加强对述责述廉报告形式和实质内容的审查,把述责述廉工作做实做细,避免流于形式。

3.关于党组织活动开展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党组织活动,2021年6月2日,我局组织各党总支、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共120余人,参加了市局举办的党务知识培训,为进一步推动党内组织生活的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党组织生活的规范性、严肃性奠定了基础。同时,结合党建工作半年考核迎查,我局对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抓好问题整改等环节进行了验收、督导。

4.关于党委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整理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整改。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我局迅速核实情况,改正错误不足,对漏写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对错误的内容进行了修正。二是固化制度。2021年1月9日,我局制发了《中共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委员会会议制度》,对党委会制度进行了固化,对会议基本原则、会议内容、会议程序、议题材料、会议组织(包括会议纪要的编印)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确保党委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严肃认真整理,防止发生问题。

5.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7月3日,我局下发《2021年度党委领导党建工作政工监督室推进党建工作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和日常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同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以对党忠诚、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6.辅警队伍管理日常监督考核制约不到位,日常疏于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是加强日常管理。2021年10月8日,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辅警队伍管理工作的通知》,从加强内务管理、工作纪律、保密管理、考勤管理等四个方面,改进辅警队伍工作作风,开展网上巡查3次,对发现的着装不严格、内务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曝光。二是开展日常考核。2021年4月8日,我局下发《关于做好警务辅助人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以考核为手段,对警务辅助人员开展月度考核、季度考核、试用期考核和日常考勤,进一步规范辅警日常行为,维护公安机关良好形象。三是强化练兵学习。按照分局《2021年全警实战大练兵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对全体辅警的教育培训,引导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律己意识,并通过全警实战大练兵网上竞赛、山东公安执法综合应用平台情报指令核查平台及重大警情应急处置业务培训和演习会等形式,强化对辅警队伍的练兵,提升辅警队伍的业务能力水平。四是强化警示教育。坚持把警示教育融入辅警培训,提高辅警思想认识和自省自律意识,筑牢廉洁从警思想防线。依托辅警平时考核、到期续约考核等制度,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好提醒谈话,对不符合使用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

7.关于对辅警党员缺乏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指出问题,我局党委召开专门会议,就辅警党员管理问题进行研究,并于2021年9月16日制发《关于加强辅警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将党员辅警纳入分局统一管理。

8.关于《临沂市公安机关督察问责办法》(试行)执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纪委督察大队认真学习了《临沂市公安机关督察问责办法》,确保入脑入心,在今后工作中能严格执行、真正落实。为切实解决督察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我局对督察过程进行台账式管理,闭环督察问责流程。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当场登记,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同时持续跟进问题整改,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易发问题和重点问题,常态化开展复查、排查,确保督察整改见实效。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我局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个别整改措施还需进一步深化、细化;部分制度、机制建设还需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清仓见底。

(一)进一步强化公安姓党的政治属性,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充分认识思想政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在学做结合上见实效、求长效,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树牢思想政治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前进不能停滞,只能积极作为不能被动应对的工作理念,切实推动思想政治工作重心下移。充分利用好党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提升全体党员民警在党内生活中的参与度与积极性;坚持问题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在克服困难、解决问题中完善党建考核工作方法,避免考核工作“虚化”。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框架,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落实常态化审核监督。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挖问题根源,找准问题“病灶”,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提升体制机制上的“自我免疫力”。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重点领域,突出关键环节,深入查找制度漏洞,找准监督切入点,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杜绝“一劳永逸”式的懒政思想,对建立的长效机制及时组织“回头看”,形成废、改、立的“内循环”,保持制度机制的旺盛活力。充分发挥党委“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增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权责意识,引导全警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逐步形成从自觉接受监督到主动参与监督的正向反馈。

(三)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驰而不息改进作风。对纪律作风建设,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持之以恒纠“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并在坚持中见常态、见长效。坚持抓早抓小,纪律作风建设与具体工作相结合,严肃执纪问责,形成抓作风促工作、抓工作强作风的良性循环。结合反电信诈骗宣传、枫桥式派出所创建、“三警三联”等工作,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努力探索密切联系群众的新路径、新办法,不断提升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发挥好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做到考核聚焦实绩、标准覆盖全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39-7303058;

邮政信箱: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考棚街1号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409室;

电子邮箱:lysgajlsfjadmin@ly.shandong.cn

中共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委员会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