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兰山区纪委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将谈话函询作为实践“第一种形态”重要抓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针对谈话函询存在的“不愿谈、不会谈、谈不透、一谈了之”等问题,献出“四剂良方”,切实提高谈话函询工作质量。截至目前,共开展谈话函询35件,同比增长29.6%。
建章立制,破解“不愿谈”难题。该区纪委按照“谁分管谁谈话”的原则,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细化例行谈心谈话、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约谈等谈话措施,从过去以纪委为主的谈话模式,转变为“一把手”主要谈,班子成员分类谈,确保谈话提醒全覆盖。同时,将各级党委谈话函询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作为主体责任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问责的重要依据,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新常态。
精心准备,破解“谈不透”难题。该区统一实行“五个一”谈话制度,即一套谈话方案、一份谈话提纲、一份问题清单、一份谈话记录、一份签字背书承诺,做到谈话前情况准、思路清、目的明,突出谈话的针对性、依据不同谈话对象开展不同侧重点的交心谈心,避免泛泛而谈、谈广不谈深的谈话方式,确保谈话过程有的放矢,让党员干部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认真抓好谈话函询每个环节,努力实现执纪效果的最大化。
以案代训,破解“不会谈”难题。针对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强问题,该区纪委把能力“升级”作为实践“四种形态”的“先手棋”,以跟班锻炼、以案代训、交叉办案等方式,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增强实战能力。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轮流到区纪委跟班学习,由一名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带领一名新手,全程对制定谈话方案、拟定提纲、谈话方式技巧等每个环节都及时指导,实战传授,不断提升受训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谈话函询能力。
跟踪回访,破解“一谈了之”问题。针对约谈和函询工作,该区纪委建立谈话函询台账,由谈话人对被谈话对象开展跟踪回访教育,做到“五个区别对待”,即对发现轻微违纪问题能够及时整改的,及时进行销号归档;对发现轻微违纪问题而不到位的,及时与谈话对象进行二次谈话,由本人做出解释说明,二次谈话情况一并记录留存,确保落实到位;对谈话函询中发现涉嫌违纪的问题,依据函询情况进行相应的党政纪处理;对在函询期间不如实讲清问题的,一律严肃处理。对发现谈话内容反映情况失实、受到错告、诬告的,及时给予澄清问题。
“当前,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既是工作任务,也是工作方法,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防止干部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是对干部严管厚爱的重要体现。”该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