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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纪检监察》丨费县:大数据赋能监督 推动清廉村居建设

来源:兰山区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03-21

《山东纪检监察》2023年第1期刊发文章《大数据赋能监督 推动清廉村居建设》。

全文如下

大数据赋能监督 推动清廉村居建设

 

十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坚决整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持续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费县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贯彻落实省纪委全会精神,把清廉村居建设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结合,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利用数字化监督手段,将监督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

2022年,费县立足满足群众需求、解决乡村治理突出问题,建立了“党委领导、纪委主推、部门落实”的清廉村居建设推进机制,搭建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推行群众用章“一次办好”、村务审批“一网通办”、村务村情“一码知晓”等“三个一”智能治理模式。县纪委监委以数字化为支撑,在平台中嵌入监督模块,探索开展数据采集、智能分析、监督预警等。整合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监督力量,选聘900余名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对村干部履职和廉洁情况强化监督。

2023年,费县纪委监委将继续运用好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充分用好“三务”公开“线上+线下”的方式,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示范围,引导村民参与村务监督。完善小微权力监管服务机制。监督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修订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规范分类分项梳理涉及村务公开、“三资”管理、组织人事、公共服务等事项,完善大数据监督平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亮灯”预警。推动完善“互联网+村级政务”服务体系,推行对村级重大事项、经济事务、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等实时在线监管,推动业务部门联动审批、村级业务实时办理。搭建信息栏、公众号、微信群等公开平台,创新“互联网+”公开模式,将村级权力事务全部实时“晒”在网上。持续优化、调整充实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队伍,完善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实现嵌入式监督、全流程监督。建立村主职干部廉洁档案,掌握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同时,将廉洁文化建设与乡村治理一体推进,融入“清廉村居”建设全过程。依托大数据监督平台和村史馆、文化广场等阵地,将廉洁文化与沂蒙精神、孝廉文化和村居历史文化、家风家训、好人好事等有机结合,在监管服务平台中增设清廉指数村级自评、家风家训和警示教育等模块,开展“清廉好家风好家训”建设,创建一批农村廉洁文化示范点。开展“身边好人”“最美廉洁家庭”表彰,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